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的环境权益,现将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10月11日至2018年10月17日。
通讯地址:阜宁县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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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下列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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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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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阜宁金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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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观澜名邸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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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阜宁经济开发区协鑫大道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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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类型 |
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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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 |
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19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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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阜宁金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取得了阜宁县经济开发区协鑫大道2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拟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整个地块占地面积为133290.2m2,项目总投资150000万元,总建筑面积为290215.54m2(含地下车库建筑面积55955.37m2),主要建设居民住宅楼及相关配套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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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1、本项目采取网上公示及现场公示的方式,公示时间为2018年8月22日~9月4日,网上公示于西祠胡同论坛,现场公示地点选取在项目现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2、2018年8月22日~9月4日对项目周边范围内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发放调查表,共发放调查问卷17份,回收到有效表格17份,在被调查的17位周边居民中,被调查人中对环境质量很满意及较满意的占100%,无不满意和很不满意的;认为该项目对环境影响较小的占100%,无认为影响一般、较大或严重的;公众对该项目坚决支持的占100%,无持反对意见的;公众对本项目无其他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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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
1、废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扬尘通过设置围栏或围墙,缩小施工现场扬尘和尾气扩散范围,砂石堆场、施工道路定时洒水,及时清扫。采用商品混凝土,对排烟量大的施工机械安装消烟装置,以减轻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厨房燃料废气、油烟及垃圾箱和公共厕所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加强绿化、垃圾分类回收、每天清理垃圾等措施可有效减轻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不排放,对周边水体水质影响较小。 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居民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管至阜宁县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深度处理,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辐射的噪声。施工单位通过现场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设备维护和施工管理等措施可保证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在此基础上,施工作业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噪声主要为居民住宅空调外机、厨房风机、水泵、通风风机、电梯等各类设备运行噪声和汽车交通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振、加强绿化等措施,可降噪25dB(A)以上,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放有序,及时清理,运输由专门的清运车队负责,运输车辆上加蓬盖,防止其撒落,经综合利用后,其对环境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专门收集、及时清运,送往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居民生活垃圾,每天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做到日产日清,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