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富立康物流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仓储物流建设工程项目用地预审的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经审查,现提出预审意见如下:
一、你司为提升区域物流行业竞争力,促进当地经济增长,拟在阜宁县郭墅镇孙郑居委会四组境内,新建仓储物流建设工程项目。该项目属县级项目,符合土地供应政策。
二、该项目用地符合阜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请你单位在办理正式手续时,本着节约用地的原则,按照用地定额的要求,控制用地规模,尽量少占地,项目用地总规模控制在6.6773公顷以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项目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和省国土资源厅《江苏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有效期三年)。
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待项目批准后,请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