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20923100047/2019-01091 组配分类 征地拆迁
发布机构 阜宁县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19-07-10
文号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性

关于阜宁县凯发水厂潮河取水口迁建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阜宁县水务局:

你单位报来的阜宁县凯发水厂潮河取水口迁建项目用地预审的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经审查,现提出预审意见如下:

一、你单位拟建设日处理10万立方米取水口水源厂一座(项目代码:2019-320923-46-01-528097),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二、项目用地拟选址位于阜宁县东沟镇公兴社区射河村,用地范围符合阜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三、按照项目工程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你单位申请的用地规模0.5000公顷,符合建设用地控制标准。

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江苏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应保证占补平衡。补充的耕地由你单位缴纳耕地开垦费,并纳入工程总投资概(预)算中。请你单位在办理正式用地手续时,本着节约用地的原则,按照用地定额的要求,控制用地规模,尽量少占地,特别是少占耕地。项目用地总规模控制在0.5000公顷以内。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投资体制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江苏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有效期三年)。

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希接文后,请你单位根据有关法律和政策,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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