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12-15 11:35 来源:阜宁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A公开

                           

2020)财提案复字第02


 

陈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乡镇人大代表履职补助发放制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已在乡镇年初预算中安排到位。县人大已对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制定了具体的管理办法,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的使用范围包含人大代表履职补助。建议乡镇人大结合县人大制定的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制定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保障乡镇人大代表履职补助执行到位。

 

 

阜宁县财政局  

2020515    

人:陶海波

联系电话:15950315859

   送:县人大、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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