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12-16 09:29 来源:阜宁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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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财提案复字第05

 

对县十六届人大次会议

89号建议的答复

唐成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减轻村级环境整治费用负担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中提到的解决村级环境治理费用的问题,县财政在农村环境整治、公共运行维护、农村河道疏浚等方面,积极统筹财力,尽力保障相关经费,仅在2019年度为农村环境治理投入达7496.3万元,其中: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资金下达2600万元,村平8万元,主要用于管护人员基本报酬、清运奖补、村(居)公共设施维护经费等;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整治专项支出1761.8万元;秸秆双禁投入达1492.9万元;农村河道疏浚投入达1380万元;河长制工作投入达161.6万元。县财政均依据部门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分别下达各部门或镇区(街道、社区)。

2020年,县财政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县财力情况,计划用于农村环境整治经费投入达8000万元。加大财政投入,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生态宜居环境建设是财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在县级每年新增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近几年我县财政仍对村级投入年均增幅达10%以上,2019年达44.5万元/村,始终为减轻农民负担而努力。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央乡村振兴战略,认真落实《中办 国办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推进建设多元农村环保投入制度体系。建议您村加强与镇区对接,争取在专项资金考核和分配中有所倾斜。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关心和支持,也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多提宝贵意见。

 

 

   阜宁县财政局      

                       2020526

 

 

 

 

 

 

人:朱东玲

联系电话:69917096

   送:县人大、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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