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20923100047/2020-00756 组配分类 城乡建设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0-02-26
文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建设规划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性

农民进城入镇购房优惠政策

一、农房拆除给予350元/平方的补助(仅主房和厨房,不包括其他附属用房)。

二、退出宅基地给予每宗1万元的补助。

三、到县城,益林、东沟镇区新购商品房(含二手房)的,每户再补助5万元;到其他集镇新购商品房(含二手房)的,每户再补助3万元。

四、在县安置房超市购买商品房的,由安置房超市再补助3万元/宅,由开发企业再给予团购优惠2万元/宅;在县安置房超市购买安置房的,由安置房超市再补助3万元/宅,由开发企业再给予团购优惠1万元/宅。

五、每户有1人享受按1000元/年标准或2人享受按500元/年标准一次性缴纳15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六、符合创业条件的,优先给予个人最高5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300万元富民创业货款,个人贷款给予3年全额贴息、小微企业给予2年按基准利率的50%贴息。

七、免费为进城入镇劳动力提供就业技能培训、就业信息推送。原村集体组织成员享受的权益保持不变。

享受上述政策对象为2020年1月1日后进城入镇新购房的农户,政策有限期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咨询电话:

0515-68692005(县农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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