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阜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uni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阜宁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5-87238520,电子信箱fn8801@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县委全会精神,以全面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为抓手,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为服务和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打造法治政府、阳光政府、诚信政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19年全县发布政务信息24282条(次),其中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3022条,通过电视、报纸、广播、政务新媒体等其他途径发布信息21260条(次),及时公开我县高质量建设新时代江淮乐地、着力打造“四张名片”、聚焦产业提档、重抓“三大攻坚”、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全域统筹、致力改善民生等工作情况。公开政务服务事项1079项,可全程在线办理数1062项,办件总数543853件;公开54个部门和单位财政预决算信息;积极开展政民互动交流,回应群众呼声,年内办理县长信箱信件408件,开展4次民意调查,组织24期在线访谈,答复网民留言30余条;公开政府文件41件、发布政策解读40余条;年内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425件并依法予以公开。
(二)优化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国务院《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县政府网站顺利接入市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平台并成功上线,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网站年度独立用户访问总量524897次,总访问量3466944次,切实增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引导舆论功能,全面提升了政府门户网站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全年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项目819个,产权交易项目21个。县12345热线平台全年共接听群众来电74586次,按时办结率99.07%,回访满意率99.03%。建成政务云计算中心,将实现全县基础政务数据的互联互通、交换共享。继续发挥《阜宁日报》、广播、电视、公示栏、档案馆等传统公开途径作用的同时,重视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作用,2019年电视发布信息 3365条、《阜宁日报》发布信息10428条、广播发布信息4420条、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3047条(次)。
(三)扎实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机构、联系方法和申请渠道。年内全县各级行政机关通过网站、信函、现场受理等途径收到信息公开申请96件,其中县政府收到申请36件,镇区和政府部门收到申请60件;申请公开信息范围涉及财政预决算、土地征用、机构设置、土地确权、灾后重建、环境保护、物业收费、土地流转、农业补助等内容。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行政复议6件、行政诉讼23件。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根据新《条例》规定和上级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新闻发布等制度性文件,明确了信息主动公开范围、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保密审查办法、政策解读“三同步”、舆情回应时限、公众参与重大决策、信息公开考核、新闻定期发布、信件办理考评、网站内容保障等10多项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强化机构建设,在县政府办“三定”方案中,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设置和职能配置,强化政务公开的牵头、协调、监督、指导等工作职责。全县各镇区(街道、社区)和部门相应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机构,配备1-3名人员,承担本单位信息公开和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41 | 41 | 90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50 | 7 | 1907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80 | -8 | 1229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980 | 0 | 10980 |
行政强制 | 246 | -1 | 2133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71 | 5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685 | 45591.23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受理的96件信息公开申请中,同意公开(含部分公开)42件、不同意公开4件、不掌握相关信息37件、逾期未予补正视为放弃申请1件、重复申请不予处理2件,通过其他途径办理(含撤回申请)10件。
申请人情况
申请和办理结果数量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6 | 9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0 | 4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2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4 | 4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7 | 3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逾期未补正) | 1 | 1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2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0 | 10 | |||||||
(七)总计 | 96 | 9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注: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行政复议6件,其中撤回2件、撤销2件、维持2件;发生行政诉讼23件,其中维持13件、撤回10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 | 2 | 1 | 1 | 6 | 10 | 10 | 20 | 3 | 3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思想认识还未到位,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存在怕麻烦不愿公开、怕监督不敢公开现象;二是公开力度还未到位,对有关职能、职权依据,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的过程性信息和敏感信息公开较少;三是责任落实还未到位,信息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公开,信息发布的规范性、时效性较差;四是能力水平还未到位,依申请信息公开法律意识、程序意识不足。
针对上述问题,2020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着力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落实。根据省政府《实施细则》要求,积极落实规则的制定,从职责权限、公开范围、时限要求等方面进行规范,做到信息公开与政府日常工作运行紧密结合、同步运转,切实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关切等工作。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评议考核制度,通过考核导向,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信息公开目录梳理和编制。按照政务公开标准化要求,积极建议和协调编办和各单位,将各单位公开事项目录化,实现公开有章可循;探索信息公开事项负面清单制度,以负面清单形式,明确不予公开事项范围,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
(三)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完善。强化政府网站栏目创设和管理,严格专栏更新和内容把关。严格政务新媒体的政务属性,从政务新媒体的栏目设置、公开内容、维护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明确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栏目,从移动端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作为政务信息公开重要平台的作用。
(四)强化信息公开能力建设和培训。切实解决部分单位领导层面信息公开意识不足、一线工作人员处理信息公开能力不强、办理信息公开水平不高等问题,结合新《条例》和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难点、热点,制定专项业务培训计划,组织交流研讨,做好指导工作,准确把握政策精神,提升信息公开专业素养。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和附表
无。
阜宁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