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毅实带队来我县视察《盐城市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林进参加活动。
调研组先后来到新四军第三师油坊陈列馆、新四军第三师师部旧址、停翅港新四军军部旧址等地,认真听取我县贯彻实施《盐城市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保护条例》工作情况的汇报。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红色遗存的保护与利用,深入贯彻实施《盐城市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保护条例》,设立专门机构,加强红色遗存保护管理,组织全面普查,做好红色遗存调查认定。目前,我县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家,江苏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家,盐城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家。同时,我县还开展各类活动,发挥红色遗存教育作用。今年1-9月份,全县红色场馆共接待各类参观团队490多批次。
邹毅实对我县贯彻实施《盐城市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保护条例》情况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县近年来深入挖掘红色资源的精神内涵,在红色资源传承保护与开发利用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希望我县继续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不断提升保护层次和展示水平,科学制定红色资源开发整体规划,深入挖掘红色文化资源及其内涵,加快红色景区提档升级;广泛宣传红色文化资源,提升红色文化知名度和影响力;持续深化红色文化宣传教育力度,深入挖掘红色文化内涵,发挥理想信念教育基地作用。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静平参加活动。
(袁婷婷 桂国相 常菁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