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阜宁县政协第十四届三次会议
第2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10-21 18:27 来源:阜宁县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许志东政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标准化管理的养老院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近年来国家、省、市出台了一系列的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文件,特别是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提出了增加护理型床位的要求、加快敬老院公建民营步伐、提高医养结合水平、所有农村敬老院对社会老人全面开放、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养老服务等新要求。对于促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撑。下一步,我县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加快建设标准化管理的养老服务机构:

一是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适应养老服务新要求。目前我县有一所县级养老福利中心(老年公寓),民办养老机构4家,农村敬老院16家,完全适应我县机构养老的现实需求,2019年县委县政府又将养老服务提升工程列入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改造建设吴滩、东沟等2个医养融合养老服务中心,打造吴滩、山阳花苑等2个日间照料中心示范点。目前,实事项目进展顺利正有条不紊的按时序推进。

二是推进医养结合,打造健康养老新模式2016年初我县就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失能五保老人集中供养机构(县失能院),去年,又新审批2家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瑞泰护理院、老邻居养老中心),今年年初,通过2019年养老服务民生实事工程的实施,将新增两家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中心(吴滩街道养老服务中心、东沟养老服务中心),同时,在所有公办或有条件的民营医院开辟养老专区,在所有农村敬老院设立卫生室,较好实现了机构养老与医疗有效融合。

三是深化养老服务改革,提升市场化社会化运营水平。加快养老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大政策支持引导力度,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委托运营、公建民营、参资入股、收购并购、服务外包等多种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的改扩建和运营管理,面向社会收住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促进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主体。

四是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培育养老服务品牌突出质量导向,根据民政部的统一部署,持续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2017年开始,今年是专项行动第三年),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围绕贯彻落实养老服务基础通用标准、服务技能标准、服务机构管理标准、居家养老服务标准、社区养老服务标准、老年产品用品标准等在内的国家、省级养老服务标准,制定我县指导规范,开展养老服务质量评估、等级评定和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促进养老服务提质达标。

五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养老服务快速发展需求。通过引进人才,依托高等院校、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培养、培训等方式,加快培养老年服务管理、医疗保健、护理康复、营养调配、心理咨询等各类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工作队伍建设。落实从业人员岗位补助制度,探索建立公办养老机构和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制度,探索建立养老服务专业人才激励制度。加快培育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为社会组织孵化提供必要的场地、项目对接等支持。整合社会各界志愿服务资源,建立专业化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

感谢您对养老服务业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

阜宁县民政局

2019年5月24日

  


 

 

人:葛万才

联系电话:87213136

    送:县政府办、政协办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