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3K13024429E/2021-00671 组配分类 城乡建设
发布机构 阜宁县 发文日期 2021-03-19
文号 阜政办发〔2021〕3号 主题分类 卫生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性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宁县2021年省健康镇、卫生镇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公兴、硕集社区管委会,县各有关委、办、局,县各有关直属单位:

《阜宁县2021年省健康镇、卫生镇创建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319     


阜宁县2021年省健康镇、卫生镇

创建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健康阜宁建设,着力改善卫生环境,倡导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消除危害健康因素,预防和控制疾病,全面提高健康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创建省健康镇、卫生镇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府组织、部门协作、属地管理、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原则,广泛开展群众性、多元化的爱国卫生运动,从源头上解决镇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彻底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打造绿色环保的人居环境,着力提升居民健康意识,培养健康卫生行为、提高文明素质。

二、创建目标

(一)省健康镇:罗桥镇、沟墩镇、益林镇。

(二)省卫生镇:古河镇、新沟镇、东沟镇、板湖镇、羊寨镇、芦蒲镇、陈良镇、陈集镇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职责。各相关镇区要将爱国卫生工作和省健康镇、卫生镇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创建领导小组,明确细化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职责落到实处。

2.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相关镇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创建省健康镇、卫生镇的重要意义、目的和任务要求,在辖区内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和舆论氛围,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卫生意识和文明意识,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促进创建工作高效开展。

3.保障经费投入,提升创建成效。各相关镇区要对创建工作运转及硬件设施建设所需经费进行科学测算,并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创建活动各环节工作顺利完成。

4.建立考核机制,严格责任追究。为确保创建任务如期完成,县政府将创建工作纳入各镇区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对创成省健康镇或卫生镇的相关镇区,由县财政分别给予5030奖补。县政府每月将进行督查并定期在全县面上进行通报,对发现问题较多、工作措施不力的镇区进行书面交办,限期落实到位;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落实的镇区,由县政府分管领导进行约谈。

 

附件:1. 江苏省健康镇标准

2. 江苏省卫生镇标准


附件1

 

江苏省健康镇标准

(适用于国家卫生镇)

 

一、健康管理

(一)加强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健康江苏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意见》和《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树立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理念,将健康镇(县城)建设列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制定支持政策,加大经费投入。

(二)建立机制。坚持政府统一领导,成立由镇(县城)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健康镇(县城)领导组织及办事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明确各相关机构的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社会动员,发动公众参与,发挥群众主体作用。

(三)制定方案。以问题为导向,根据当地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和行动方案,科学评估实施的效果。对健康镇(县城)建设实行目标管理,把健康镇(县城)建设工作成效作为考核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二、健康环境

(一)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动环境卫生管理镇村一体化进程,卫生镇(县城)巩固情况良好,顺利通过每轮次的复审。推进“432”行动,进一步完善基础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提高环境卫生基础水平。公共厕所建设和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符合有关规定。鼓励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县城应编制完成餐厨废弃物处理规划,落实餐厨垃圾统一收集处理,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农副产品市场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

(三)开展水环境治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乡居民生活饮用水水质达标率达90%以上。镇(县城)建成区污水处理率、行政村村部所在地村庄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80%以上。河道(塘)水面清洁、无有害水生植物、漂浮物,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四)加强环境保护。全面改善空气质量,无秸秆焚烧现象。发展生态农业,控制农业污染,企业三废排放符合要求。

(五)提高绿化覆盖率。镇(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

(六)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完善病媒生物防制设施,定期开展除四害统一行动和密度监测,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密度均应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

三、健康服务

(一)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按照《江苏省十三五时期基层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试行)》科学配置镇(县城)、村(居)医疗卫生资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应达到国家或省优质服务示范标准。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综合医院纵向合作,建立区域医疗联合体,构建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二)开展全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校、社区、单位开展健康知识宣传与健康服务,并与媒体密切配合。每年至少开展1次内容丰富的健康主题大型宣传活动。下发健康干预工具,引导居民建立健康生活方式,健康干预工具入户率达到80%以上。

(三)建立健康档案信息管理系统。辖区常住人口电子化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75%以上。健康档案与各项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有效衔接,充分利用健康档案信息开展社区健康诊断,指导卫生决策。

(四)落实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现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化实施、规范化运行和常态化管理。推进城乡健康养老服务,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融合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

(五)完善心理健康教育组织网络。调查了解居民心理健康状况、影响因素,普及大众心理健康知识。在学校、社区等重点单位设置心理健康辅导室。加强重性精神病人管理。

四、健康社区(单位)

(一)开展健康社区(村)建设。各社区(村)重点围绕居民主要健康问题和需求,结合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开展形式多样、具有针对性的健康促进活动,健康社区(村)比例不低于30%

(二)开展健康单位建设。辖区各单位重点围绕职工主要健康问题和需求,开展形式多样、具有针对性的健康促进活动,营造健康支持环境,健康单位建成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开展健康学校建设。辖区中小学要落实《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学生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县城80%以上的中小学达到健康促进学校标准。

(四)开展健康家庭建设。组织开展评比活动,健康家庭比例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五)开展健康支持环境建设。因地制宜,积极打造健康教育园、健康主题公园、健康广场、健康一条街、健康步道、健康小屋等健康支持性环境,为当地居民学习健康知识、实践健康技能、参与健康促进提供活动基地。

五、健康社会

(一)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巩固完善职工和居民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制度,扩大医疗救助覆盖面和救助水平,重点解决好城乡贫困人口的健康保障问题。强化外来人口的社会管理,为外来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控职业危害因素,提高劳动者职业健康和安全水平。

(二)加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监管,近三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入市监管,严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关。全面推行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率达95%以上。按照《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生产经营活动实施规范监管。

(三)加强体育健身设施规划建设。形成覆盖城乡、较为健全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向学生、残疾人、老人和军人优惠开放,鼓励各单位的内部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

(四)开展公共场所控烟。全面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和《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中控烟相关规定,辖区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无户外烟草广告,各级医疗机构提供戒烟服务。

六、健康人群

(一)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开展系列群众性体育活动,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显著增加,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各单位因地制宜开展工间操、健身操、乒乓球、羽毛球等群众性体育健身项目,引导职工养成日常健身锻炼的习惯。

(二)推进健康管理。组建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队伍,深入社区(村)对居(村)民进行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建立居(村)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社区(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建成比例不低于90%。加强妇女、儿童和慢性病人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提高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普及公民健康素养知识。开展公民健康素养66条宣传,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定期开展健康素养监测和评估,科学动态掌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省平均水平以上。

七、健康文化

(一)倡导正确的健康理念。利用各种大众传播媒介,开展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的健康知识宣传,破除陈规陋习和不健康生活方式。

(二)传播中医药健康文化。加强中医药科普宣传,提升居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

(三)支持健康文化产业发展。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健康文化作品。

(四)倡导志愿者服务。辖区社区、村健全居民公约等社会规范,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公序良俗。大力倡导志愿服务,县城万人拥有志愿者人数达1000人以上。

八、公众满意

居民对卫生服务、环境质量、城市清洁、食品安全、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达到80%以上。


附件2

 

江苏省卫生镇标准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镇(乡)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爱卫会主任,重视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卫生镇(乡)活动。爱卫会组织健全,在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活动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镇爱卫办有与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人员。各有关单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2.爱国卫生工作有计划,有经费,有检查,有总结,档案管理规范。创建卫生镇(乡)工作纳入镇(乡)发展规划,有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镇(乡)带村,整体发展。

3.充分发动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参与创建卫生镇(乡)活动,爱国卫生活动形式多样。

4.积极组织开展六清六建等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二、健康教育

1.有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网络健全。

2.按照《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

3.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中小学生的健康知识知晓率≥80%,健康行为形成率≥70%,个人卫生习惯良好。

4.卫生院(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等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家属开展健康教育。

5.举办卫生知识讲座,定时播出健康教育节目,在主要街道、卫生院、车站等公共场所设置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或宣传板,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80%,健康行为形成率≥70%,形成良好的健康行为。

6.积极开展控烟工作,公共场所设有禁烟标志,无烟草广告。

三、环境卫生

1.镇(乡)建设规划科学合理,镇(乡)区道路平整,无裸露地面。下水道管网覆盖率≥80%,无堵塞现象。

2.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垃圾箱(桶)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标识清楚,清洁卫生。

3.有清扫保洁队伍,主要街道不低于8小时保洁。镇区垃圾袋装化覆盖率≥80%,垃圾日产日清,密闭储存、运输,清运率达100%

4.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垃圾集中转运或无害化处理,并有专人管理。

5.卫生责任制落实,镇(乡)容整洁有序,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摆摊点现象。集贸市场卫生设施完善,管理良好。

6.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建筑物料、施工泥土不得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工地噪声不得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7.镇(乡)区河道、湖塘等定期清淤,水面清洁,无漂浮物。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8.镇(乡)区绿化符合要求,公共绿地养护良好,绿化覆盖率≥30%。路灯亮灯率≥90%

9.镇(乡)区内禁止放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不得影响镇(乡)容环境卫生和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四、环境保护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环境规划并经县级人大或政府批准后实施,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有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故。

2.空气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达到已批准实施的环境规划要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5%。

3.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达标率达100%,一般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达标率≥90%。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苏南有条件的镇(乡)须建集中污水处理厂,镇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60%;其它镇(乡)生活污水要通过适宜有效的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并达到环境规划目标要求。

4.医疗、危险废弃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贮存、处理。

五、病媒生物防制

1.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防制人员、经费落实,防制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防鼠防蝇设施完善,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

2.在化学防制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

3.通过综合防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鼠、蚊、蝇、蟑螂密度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六、卫生监督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卫生监督监测与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镇区连续三年未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饮水污染事故、职业危害事故。

2.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自来水厂及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有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食品、饮食服务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率和复训率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3.各类饮食店、食堂、食品加工摊点防尘、防蝇、防鼠及上下水设施齐全,有餐具消毒、保洁设施,并运转良好,操作规范。制售食品过程符合卫生要求,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定型包装食品符合规定,无变质、腐败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料。

4.旅馆、美容美发厅、歌舞厅、公共浴室、网吧等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设施齐备,工作人员操作符合卫生要求。

5.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管理规范,自身检测和卫生监督机构监督、监测资料齐全。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和二次供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6.企业职业卫生符合国家规定要求。镇(乡)区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依法进行职业卫生审查,企业对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7.镇(乡)中小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教学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学校饮用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学校公共厕所均设有洗手设施。

七、疾病预防与控制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规划,有制度,有措施,有关资料齐全。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医院内感染引起的传染病暴发疫情和死亡事故。

2.医疗机构依法做好疫情报告工作,法定传染病无漏报、迟报。坚持肠道门诊制度,做好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

3.托幼机构、学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报告疫情,无瞒报、漏报现象,有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4.落实好免疫规划工作,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5%;免疫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100%。

八、社区和单位卫生

1.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坚持定期开展检查评比活动;积极开展创建卫生社区、卫生楼(院)活动。

2.环境整洁,绿化、美化,车辆停放整齐,楼道内不堆放杂物,无违章搭建。

3.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收集和厕所管理符合卫生要求,无乱排乱倒现象。

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能充分发挥作用。

九、镇(乡)辖村卫生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率达100%

2.村卫生室(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符合《江苏省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标准》,配有医疗用房、设备,村医取得合法执业资格。

330%的村建成省级卫生村。

4.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水厂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有卫生许可证,有水质检验室。开展余氯、浊度、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等项目检测,卫生部门水质监测每年不少于两次。

5.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80%,其中镇区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95%。无露天粪缸。

6.村庄主干道硬化,支路平整。村容整洁,村内垃圾密闭存放,定期清理,柴草、杂物堆放整齐。

7.积极开展创建卫生户活动,农户居室内外整洁,村民卫生习惯良好。

8.村内家禽牲畜实行圈养。

十、群众满意度

1.设立群众投诉平台,认真办理群众卫生投诉。

2.随机访问足够数量的当地居民和外来人员,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附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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