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开
关于对县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号议案的答复
崔硕川、蔡虎、高召军、陈必和、蔡珍嫦、李红兰、于正权、于宝浪、周德芸、成丽等10位人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
1.出台个人诚信建设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98号)、《江苏省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7】144号)和《盐城市加强个人诚信建设工作方案》,我县出台了《阜宁县加强个人诚信建设工作方案》(阜政办发【2019】59号),从加强个人诚信教育,加快推进个人信用记录建设,完善个人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与信用修复机制,规范推进个人信用信息共享使用和完善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五个方面制定了17条推进措施,通过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着力提高全社会信用水平,营造优良作用环境。
2.建立个人信用建设体系。建立了以县信用办牵头,46家具有信用信息归集职责的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全县社会信用工作体系,明确职责。3月24日,县发改委(信用办)牵头组织了全县46家成员单位的信息归集员参加了市县一体化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系统培训,这次培训为实现全县个人信息归集自动化、智能化、精准化和推动各部门行业系统与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立无缝连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明确个人诚信工作目标。到2020年底,在全县范围内建立起全面、规范、有效的个人诚信体系,实现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个人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和应用,构建较为完善的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信用信息在个人经济社会活动中广泛应用,使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让诚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
二、积极推进个人诚信记录建设
1.实现个人实名登记制度。推动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加强县各有关部门在政务服务等重点领域的实名登记和个人身份信息实时核查服务,稳步推进个人身份信息网上一体化认证、核查和信息服务。
2.建立重点领域个人信用记录。以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税收缴纳、医疗卫生、劳动保障、工程建设、金融服务、司法诉讼等领域为重点,建立健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律师、教师、医师、执业药师(从业药师)等关键岗位重点人群个人信用档案。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加快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归集机制,归集各类职业人群基础信息、履职信息、荣誉信息及各类失信信息。
3.完善个人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与信用修复机制。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建立健全个人信息查询使用登记和审查机制,加强隐私保护,防止信息泄露。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建立信用告知、约谈、承诺以及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纠错、修复等机制,畅通信用修复渠道,丰富信用修复方式,完善投诉办理机制。
三、积极加强个人诚信宣传
1.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宣传。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积极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社会氛围。积极利用网站、报刊、广播、电视、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平台,集中宣传信用政策法规、信用知识和典型案例。创作刊播诚信主题文艺作品、公益广告。运用社区市民学校、公益性文化单位等阵地,培育诚信文化。组织开展学生诚信教育主题活动,举办校园诚信主题演讲、诚信知识竞赛和诚信典型评选等活动。
2.抓好重点人群诚信教育。深入开展党员干部诚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抓好企业管理者群体的诚信教育,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劳动用工和环境保护、税费缴纳等各领域建立信用管理机制。加强对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律师、会计从业人员、注册会计师、统计从业人员、注册税务师、审计师、评估师等重点职业人群的守信遵规教育,培养职业操守。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和企业建立信用管理和教育制度,定期组织失信自然人信用修复培训会议,组织编写信用知识读本,依托基层组织向公众普及信用知识。
3.积极推介诚信典型。大力发掘各行业各领域诚信典型,广泛开展选树诚信典型活动。支持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向社会推介诚信典型和无不良信用记录者,推动实施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措施。
四、积极加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1.完善守信激励机制。对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确定的信用状况良好的诚信主体等建立优良信用记录。创新守信激励措施,为守信主体提供更多便利服务。
2.完善失信惩戒机制。研究细化并落实各领域个人失信行为的分级管理,依法依规对个人严重失信行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定期向县信用办报送联合惩戒案例。
3.推动形成市场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建立健全个人严重失信行为披露、曝光与举报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披露个人严重失信信息。鼓励市场主体对严重失信个人采取差别化服务。支持征信机构依法依规采集个人严重失信行为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
阜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28日
联系人:陈素芹
联系电话:13851336699
抄报:县人大、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