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财政所(财税局),本局各科室:
现将《关于镇区财政资金实施就地就近监管县镇联动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关于镇区财政资金实施就地就近监管县镇联动
工作意见
2.镇区财政补贴补助类资金监管台账
3.镇区财政项目资金监管台账
4.镇区财政专项资金补贴类监管情况月度统计表
5.镇区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监管情况月度统计表
6.镇区财政实施就地就近监管工作情况统计表
7.镇区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报告
8.县财政业务科室专项资金补贴类监管情况月度
统计表
2012年8月27日
附件1
关于镇区财政资金实施就地就近监管县镇联动工作意见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预〔2010〕33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财基层〔2010〕8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办法和流程的通知》(财预〔2011〕564号)以及《江苏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财基层〔2011〕7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新时期下镇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镇区财政职能作用,落实好中央、省、市各项惠民政策,切实提高各项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防止虚假立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行为,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权益,现就实施财政资金就近就地监管县镇联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财政资金就近就地监管的范围及责任主体
实施镇区财政资金就近就监管,是在不改变现有资金管理模式和资金拨付方式的前提下,将拨付到镇区的各种财政性资金和部分镇区组织的集体经济收入等,全部纳入镇区财政监管范围,是对项目库建设、基础信息、政策执行、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全程监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本着“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全面推行”的基本原则,近期我县镇区财政资金就近就地监管试行的项目为:
1.补助性资金。主要包括: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家电下乡、汽摩下乡、农机具购置补贴、寄宿生补助、农村低保(城镇低保)等专项资金。
2.项目建设资金。主要包括:一事一议财政基本奖补、县乡河道疏浚、村庄河塘整治、农村饮用水安全、农村改厕、小型公益事业农村桥梁建设、高效农业等专项资金。
在试行项目的基础上,根据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将适时增加监管项目。
镇区财政资金监管责任主体为镇区财政所(财税局),镇区财政所(财税局)根据本通知要求开展监管工作,并如实、及时、全面地向县财政局上报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二、明确财政资金就近就地监管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县局各业务科室的主要工作职责
1.下达项目监管任务和工作要求。县局各业务科室要认真做好与镇区财政的信息传递工作,把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政策、资金管理办法等下发镇区财政,明确镇区财政监管责任、监管要求和监管办法;对于县级主管部门拨付用于镇区财政的资金,由主管业务科室协调,将有关资金名称、数额、监管要求等信息以正式文件形式告知镇区财政所(局)。
2.及时处理反馈信息。县局相关业务科室应指定专人作为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收集、整理、传递和记录镇区财政资金监管信息等工作。各业务科室在安排项目、预拨资金和项目资金结算时,要充分考虑镇区财政意见。对于镇区财政提交的监督检查报告,应作为县级财政安排项目和拨付资金的重要依据,对于镇区财政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核实处理,研究改进措施。
3.将监管工作的相关要求纳入信息化管理。在现有的预算管理、国库支付、办公自动化等软件的基础上,增加资金监管功能,并将有关管理软件延伸到镇区财政。
4.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建立监管情况统计报告制度,及时组织对镇区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包括:各项监管措施是否到位,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基础数据是否真实、可靠、齐全,监管台账是否建立,档案管理是否规范等;将资金监管工作纳入到“规范化财政所”建设和年度岗位工作目标考核之中。
(二)镇区财政所(局)的主要职责是:
1.落实工作要求。按照县局的实施意见和各个项目监管要求,落实具体工作措施,责任到人。
2.纳入监管平台。将镇区财政直接管理的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镇财县管平台和“一折通”发放平台。
3.建立资金监管台账。根据县局统一设置的专项资金监管台账,分类整理各类专项资金,逐项建立项目台帐,严格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对资金监管的公开公示情况、抽查巡查情况进行记录,并装订成册,建档保存。
4.报送资金监管工作情况。按照县局要求及时将相关统计报表和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报告上报县局相关业务科室,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报告要按各类项目分别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实施进度、档案管理、存在问题、处理意见以及建议等。月度统计表和季度统计表(镇区财政实施就地就近监管工作情况统计表)于次月5日前上报基层科,监督检查报告分别于每次对各类资金监管抽查巡查、项目竣工后进行上报。
5.完善内部控制机制。认真落实《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内控制度建设要求,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内部制约,细化并合理安排岗位分工,结算会计和机关经费会计、机关经费会计和出纳会计等岗位不得一人兼任,确保不相容岗位分离。规范基础管理,加强会计核算,严格审批程序,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三、明确财政资金就近就地监管的重点环节
1.补助性资金监管。一是及时公开、公示补助政策和补助对象,加强社会监督;二是收集、整理补助基础信息;三是核查补助基础信息,确保上报基础数据完整、真实、准确,符合政策规定;四是资金直接发放到户,区分补助类别,到户到人的补助资金原则全部通过“一折通”发放;五是发放结束后进行监督检查和违规行为的查处、整改及建章立制等工作。
2.项目建设资金监管。一是参与项目库建设;二是严把项目申报关,实地察看,提出合理化建议;三是跟踪项目实施全过程,实地察看或抽查项目公示、开工建设、以及检查资金使用等情况,评估项目运行效果;四是检查项目申报、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等公示情况;五是及时参与验收评估;六是加强项目管护和档案管理;六是建立监管情况汇报制度,按项目、分环节,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方式向县财政局汇报监管情况。
补助性资金要按补助项目或发放次数向县局汇报,项目建设资金监管按项目的实施环节定期或不定期汇报,汇报材料要全面、客观、真实、准确,汇报材料要反映基础数据核实、项目实施、资金使用、验收评估等基本情况,并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作出肯定或否定结论;缺少监管汇报材料,或作出否定结论,县局暂不拨款,待切实整改到位后拨付资金。
四、就近就地监管的主要方法和形式
镇区财政开展就地就近监管工作,要根据资金的类别、上级财政部门的监管要求,采用适当方式和形式进行监管。
1.建立信息通达机制
信息通达是指镇区财政资金监管信息在镇区财政所(局)与县局之间的双向传递。县局基层科为信息通达机制牵头科室,各业务科室要认真做好与镇区财政之间的信息传递工作。县局各业务科室、各镇区财政所(局)要明确专人为信息联络员,负责归集整理镇区财政资金相关信息及传递工作。各镇区要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工作,落实具体工作措施,责任到人,对在工作中创新的管理措施、发现的问题及相关建议,要及时报送县财政局。
2.推进分类监管机制
对涉及个人和家庭的补贴补助类资金,重点把握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基础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核实、公示和建档工作,建立动态数据库,将资金通过“一折通”管理平台实施监管,保证资金及时落实到位。
对项目类资金,要从立项、实施、验收等环节全过程参与监管,建立项目跟踪监管台账制度,实行动态管理。要参与项目论证、项目申报等各项前期工作,签署申报意见;资金支付要与项目实施进度挂钩;由县局直接支付资金的,要经县级业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考核,结合镇区财政所(局)出具的工程进度完成情况办理资金拨付,镇区财政所(局)要协助县级财政部门做好项目资金报账凭证的审核工作。
3.完善抽查巡查机制
各镇区要按照县局提出的要求,落实抽查巡查的时间和次数。对涉及个人和家庭的补贴补助类资金要建立抽查机制,对纳入“一折通”发放的项目,要在补贴数据采集后、录入补贴系统之前进行抽查核实;对未纳入“一折通”发放的项目,发放前镇区财政所(局)要协同有关主管部门审核相关信息,发放后进行抽查核查。对享有补贴补助类资金的个人,如优抚对象、低保户、五保户等,每年至少要有一次上门了解情况。项目建设资金要建立巡查机制,重点查看项目是否真实、可行,是否符合政策,是否重复安排;票证使用是否规范;政策、项目、资金公开公示的内容是否真实;工程招投标过程是否全程公开;项目资产是否按规定时间和程序移交;是否有完善的管护措施。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定期不定期了解工程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做到对所有项目有检查,现场检查次数一般项目不少于3次,重点项目不少于5次。
4.完善公开公示机制
重点落实补助性资金、项目资金公示制度,公示期原则上不少于7天。对补助性资金公示内容应包括: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项目、补贴标准、补贴金额、举报电话等信息,公示的形式包括:村务公示栏、财务公示栏、政府网站、电子显示屏、手机信息等,以加强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核实,如有错误要及时更正。对项目资金,要督促项目单位对项目名称、责任人、建设内容、建设地点、资金来源及金额、受益范围等情况进行公示,有条件的项目,要鼓励农民参与实施过程的监督。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镇区要成立镇区财政就地就近监管县镇联动工作领导小组,镇区分管领导担任组长,财政所长(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检查、督促各项工作。
2.落实镇区监管工作人员。各镇区要强化监管职责岗位,明确结算会计负责资金监管工作,并落实1-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原则上由所(局)现有人员兼任,对人员安排确有困难的,可采取借(聘)用办法落实。
3.落实工作经费。县局将在经费上给予镇区财政必要的支持,为镇区财政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县财政安排的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就地就近监管借(聘)用人员的开支、监管业务费用开支以及新增必要的办公设备开支等。各镇区财政也要根据工作量的大小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
4.要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各镇区要通过新闻媒体、镇区自办节目及时宣传镇区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操作流程,以及取得的成效和经验。要加强信息报送,各镇区在工作中的新举措、新矛盾、新问题以及相关建议,要及时通过信息报送县财政局基层科,每个季度每个镇区上报信息不得少于2条。
六、实施日期
二〇一二年十月一日起实施。
附件2
镇区财政补贴补助类资金监管台账
项目名称: | 金额单位:元 | ||||||||||||||||||||||
上级(本级)下达数 | 村别 | 补贴补助人数(或户数) | 补贴补助种植面积(亩) | 补贴金额 | 资金来源 | 公开公示时间 | 要求发放时间 | 通过“一折通”发放 | 镇区直接发放情况 | 抽查巡查 | 查处纠正违规违纪金额 | ||||||||||||
时间 | 文号 | 上级财政安排 | 上级主管部门拨入 | 本级财政安排 | 时间 | 金额 | 时间及凭证号 | 金额 | 时间及凭证号 | 金额 | …… | 时间 | 时间 | …… | 申报过程查处 | 公开公示阶段查处 | 抽查巡查阶段查处 | ||||||
合 计 | |||||||||||||||||||||||
XX村 | |||||||||||||||||||||||
XX村 | |||||||||||||||||||||||
…… | |||||||||||||||||||||||
注:分补贴补助内容设明细台账 |
附件3
镇区财政项目资金监管台账
项目名称: | 金额单位: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 |||||||||||||||||||||||||||
具体项目 | 项目立项时间 | 上级下达文号 | 建设投资计划 | 项目中标价格 | 项目中标日期 | 公开公示日期 | 县财政指标下达 | 资金拨付情况 | 项目抽查巡查 | 项目完成情况 | 查处纠正违规违纪金额 | 项目监管人 | ||||||||||||||||
金额合计 | 上级财政安排 | 上级主管部门拨入 | 本级财政安排 | 自筹资金 | 合计 | 时间及文号 | 金额 | …… | 合计 | 时间及凭证号 | 金额 | …… | 时间 | …… | 要求完成时间 | 实际完成时间 | 镇验收时间 | 县验收时间 | 申报过程查处 | 公开公示阶段查处 | 抽查巡查阶段查处 | |||||||
合计 | ||||||||||||||||||||||||||||
XX村XX项目 | ||||||||||||||||||||||||||||
…… | ||||||||||||||||||||||||||||
附件4
镇区财政专项资金补贴类监管情况月度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 金额单位:元 | |||||||||||
补贴内容 | 补贴补助人数(或户数、单位数) | 补贴补助种植面积(亩) | 公示时间 | 补贴金额 | 资金来源 | 要求发放时间 | 通过“一折通”发放 | 镇区财政直接发放 | ||||
上级财政安排 | 上级主管部门拨入 | 本级财政安排 | 时间 | 金额 | 时间 | 金额 | ||||||
合计 | ||||||||||||
财政所长签字 : | 结算会计签字: | 专户会计签字: | ||||||||||
备注:请各镇区于次月5日前签字盖章后上报基层科汇总 |
附件5
镇区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监管情况月度统计表(一)
填报单位(盖章): | 金额单位: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 |||||||||||
项目内容 | 项目预算 | 招投标合同金额 | 资金管理 | |||||||||
合计 | 上级财政安排 | 上级主管部门拨入 | 本级财政安排 | 自筹资金 | 财政资金拨入镇财政专户数 | 自筹资金拨入镇财政专户数 | 上级主管部门拨入专户数 | 本级财政安排拨入专户数 | 累计拨出自筹资金 | 累计拨出财政资金 | ||
合计 | ||||||||||||
财政所长签字 : | 结算会计签字: | 专户会计签字: | ||||||||||
备注:请各镇区于次月5日前签字盖章后上报基层科汇总 |
镇区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监管情况月度统计表(二)
填报单位(盖章): | |||||||||||||||||||||||||||||||||||||
项目内容 | 项目计划 | 已招标项目 | 招标时间 | 月底在建项目 | 现场监督累计次数 | 月底竣工项目 | 镇区验收时间 | 项目管护移交时间 | |||||||||||||||||||||||||||||
桥梁(座数) | 道路(条数) | 其他 | 桥梁(座数) | 道路(条数) | 其他 | 占比% | 桥梁(座数) | 道路(条数) | 其他 | 占比% | 桥梁(座数) | 道路(条数) | 其他 | 占比% | |||||||||||||||||||||||
合计 | |||||||||||||||||||||||||||||||||||||
财政所长签字 : | 结算会计签字: | 专户会计签字: | |||||||||||||||||||||||||||||||||||
备注:请各镇区于次月5日前签字盖章后上报基层科汇总 |
附件6
镇区财政实施就地就近监管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截止日期: 年 月 日 | ||||||
类别 | 序号 | 具体内容 | 单位 | 填报数 | 备注 | |
组织推动 | 1 | 成立领导小组个数 | 个 | |||
2 | 制发文件数量 | 件 | ||||
3 | 召开会议次数 | 次 | ||||
4 | 配备资金监管工作人员数量 | 人 | ||||
监管概况 | 5 | 纳入资金监管总额 | 万元 | |||
6 | 其中:基本支出 | 金额(包括本级、上级安排) | 万元 | |||
7 | 一级预算单位个数 | 个 | 说明预算单位名称 | |||
8 | 其中:项目支出 | 金额(包括本级、上级安排) | 万元 | |||
9 | 专项资金个数 | 个 | ||||
10 | 其中:村级资金 | 金额 | 万元 | |||
11 | 行政村数 | 个 | ||||
12 | 建立监管台账数(按项目计) | 个 | ||||
分类监管 | 13 | 补贴补助类资金 | 一折通平台发放项目数 | 个 | 说明具体项目 | |
14 | 一折通平台发放金额 | 万元 | ||||
15 | 未通过一折通平台发放项目数 | 个 | 说明具体项目 | |||
16 | 未通过一折通平台发放金额数 | 万元 | ||||
17 | 项目资金 | 参与立项审核的专项资金个数 | 个 | 说明具体项目 | ||
18 | 实施过程监管的专项资金个数 | 个 | 说明具体项目 | |||
19 | 实施过程监管的专项资金金额 | 万元 | ||||
20 | 参与验收监管的专项资金个数 | 个 | ||||
21 | 参与验收监管的专项资金金额 | 万元 | ||||
22 | 报账制(或审核)专项资金个数 | 个 | 说明具体项目 | |||
23 | 报账制(或审核)专项资金金额 | 万元 | ||||
24 | 镇财政本级安排资金 | 基本支出金额 | 万元 | |||
25 | 项目资金金额 | 万元 | 说明具体内容 | |||
26 | 预算是否细化到款级以下 | 是/否 | ||||
27 | 村级运转资金 | 镇财政负责村账镇代理 | 个 | |||
28 | 镇财政参与村账镇代理个数 | 个 | ||||
公开公示 | 29 | 公开公示的补助性资金个数 | 个 | 说明具体内容 | ||
30 | 补助类资金公开公示的平均时间 | 天 | ||||
31 | 公开公示的项目类资金个数 | 个 | 说明具体内容 | |||
32 | 项目类资金公开公示的平均时间 | 天 | ||||
抽查巡查 | 33 | 开展抽查巡查工作的次数 | 次 | |||
34 | 其中: | 抽查巡查项目类资金个数 | 个 | 说明具体项目 | ||
35 | 抽查巡查补助性资金个数 | 个 | 说明具体项目 | |||
监管成果 | 36 | 向县财政提出监管意见建议条数 | 条 | |||
37 | 查处纠正违规违纪金额 | 万元 | ||||
38 | 其中: | 申报过程查处 | 万元 | 说明查处内容 | ||
39 | 公开公示阶段查处 | 万元 | 说明查处内容 | |||
40 | 抽查巡查阶段查处 | 万元 | 说明查处内容 | |||
调研 | 41 | 调研资金监管工作次数 | 次 | |||
经费 | 42 | 落实就地就近监管工作经费总额 | 万元 | |||
43 | 其中本级预算落实镇财政资金监管经费金额 | 万元 | ||||
信息 | 44 | 报省以上财政部门信息宣传篇数 | 篇 | |||
45 | 其他信息宣传篇数 | 篇 | ||||
备注:请各镇区于季后次月5日前签字盖章后上报基层科汇总 |
附件7
镇区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报告
项目名称 | |
监督检查报告内容:
| |
项目监管人签字: | |
年 月 日 | |
镇区财政所(财税局)意见 | |
负责人签字: | |
年 月 日 | |
备注:1、本报告书分别于每次对各类资金监管抽查巡查、项目竣工后进行上报。 2、报告内容较多的另附文字材料。 |
附件8
县财政业务科室专项资金补贴类监管情况月度统计表
填报科室(盖章): | 金额单位:元 | |||||||||||
补贴内容 | 补贴补助人数(或户数、单位数) | 补贴补助种植面积(亩) | 公示时间 | 补贴金额 | 资金来源 | 要求发放时间 | 通过“一折通”发放 | 县财政直接发放 | ||||
上级财政安排 | 上级主管部门拨入 | 本级财政安排 | 时间 | 金额 | 时间 | 金额 | ||||||
合计 | ||||||||||||
备注:请各职能科室于次月5日前报基层科汇总. | 科长签字 : | 经办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