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四个强化”护航农民工安“薪”无忧

发布日期:2024-02-26 12:48 来源:阜宁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4年开年,阜宁县司法局聚焦农民工特殊群体,积极开展“四个强化”务实举措,为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切实助力农民工消“薪”愁、解“薪”忧。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培养民工维权意识。我县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计划从去年12月至今年2月底,组织法律明白人、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在全县中小企业、集贸市场、建筑工地等民工聚集地开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普法宣传活动。现场发放法律援助卡、公布法律援助热线电话、告知法律援助范围与申请程序等,引导民工遇有劳资纠纷时随时可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组织律师深入企业送法上门,引导企业合法诚信经营,及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增强企业依法用工意识,从源头上防止发生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现象的发生。截至目前,已开展专题法律宣传活动70余场(次),发放各类普法资料3000余份。

二是强化纠纷调解,保障民工合法权益。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中枢,依托17个镇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构建完整的讨薪法律服务网络。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农民工欠薪矛盾纠纷中速度快、隐患小、执行好的优势,做到苗头早发现、工作早介入、问题早处理。重点关注建筑工程、物流快递、保洁物业等行业纠纷排查,坚持预警化解,调解优先。对重大疑难劳动争议纠纷,积极动员企业、商会、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合力化解;对调解不成的劳动争议纠纷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截至目前,县、镇、村三级调解组织共排查劳动争议纠纷97件,调解97件,调解成功88件,调解成功率90.72%。

三是强化服务保障,提升法律援助效能。根据民工群体特点和需求,把握民工离乡外出、进城找工作、返城回乡等时间节点,为民工合法权益保护提供精准法律援助服务。畅通民工法律援助讨薪“绿色通道”,就民工讨薪法律援助申请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免于经济状况审查,简化办理流程,对行动不便的民工提供上门服务,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强化“边受理边宣传”,热情解答民工法律咨询,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主动引导其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并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承办,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跟踪回访。截至目前,累计办理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件16件,接待解答农民工讨薪咨询500余人(次),共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

四是强化多元联动,构建快速处置机制。加强职能部门横向联动机制,加强与人社、法院、工会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工作会商,完善农民工讨薪信息交流共享机制。针对农民工讨薪、工伤认定等不同类型案件,及时分流分类处理,推动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及时受理、及时起诉、及时结案”。发挥工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做好劳动仲裁与法律援助的工作衔接,为符合条件的民工开通维权“直通车”,实现法律咨询、援助代理、全程调解、仲裁裁决“四位一体”无缝对接,提高农民工群体在申请劳动仲裁时获取法律援助的效率,最大限度保障其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已召集人社、法院、工会等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3次,会办具体案件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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