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4-04-24 09:23 来源:阜宁日报 浏览次数: [字体: ]

4月22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林进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组关于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3年度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3年度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我县“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报告;审议了县政府2023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听取了2名市人大代表报告2023年度履职情况;表决通过了《关于对县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双评议”的办法》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在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江苏省阜宁金沙湖旅游度假区推行议政代表会制度的决定》和《关于设立阜宁县人大常委会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江苏省阜宁金沙湖旅游度假区人大工作委员会的决定》;表决通过了人事事项。并对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议题初步安排。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玲、王飞出席会议,副县长张桂军、县政协副主席陈士广列席会议。

(王治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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