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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件: 1.双方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即: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2.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双方当事人必须没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当事人一方必须是本市范围内常住户口的居民; 6.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江苏省民政厅涉外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并领取《结婚证》。 (二)当事人应出具下列有关材料: (1)淮安居民: 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2)香港、澳门、台湾居民: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有效期3个月)。 (3)华侨: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构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有效期6个月)。 (4)外国人: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有效期6个月)。 涉外婚姻在省民政厅办理。地址:南京市太平北路82号 电话:025-84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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