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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登记
http://www.funing.gov.cn 2007年10月07日 阅读: [ ]
 

服务事项:收养登记
    
受理要件:符合条件的收养人应提交收养申请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相关法律要件材料。

办事程序:申请收养当事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县民政局,申请办理收登记。经审查并作必要的调查,收养当事人符合《收养法》的有关规定,且手续齐全,准予登记,发给《收养证》。 

收费标准:250元/件 

承办科室: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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