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事项:收养登记 受理要件:符合条件的收养人应提交收养申请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相关法律要件材料。
办事程序:申请收养当事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县民政局,申请办理收登记。经审查并作必要的调查,收养当事人符合《收养法》的有关规定,且手续齐全,准予登记,发给《收养证》。
收费标准:250元/件
承办科室: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责任人:
联系电话:
中共阜宁县委 阜宁县人民政府 主办 阜宁县新闻信息中心 承办 电话:0515-87238801 地址:阜宁县阜城大街 邮编:224400 Copyright © 2002-2008 阜宁政务信息网 FUNING.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050165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