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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成套住房转让办证(商品房、房改房、安居房、解困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 承办科室: 建湖县国土资源局地政地籍科 所需材料: 1、变更登记审批表一份(转让方须夫妻双方带户口簿或结婚证到场); 2、转让户土地使用证原件; 3、房产转让合同一份; 4、受让户房产证复印件一份; 5、房屋转让双方当事人身份复印件各一份(转让方夫妻双方的); 6、其他有关需提供的材料。 办结时限: 材料齐全无特殊情况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能办理的5个工作日内告知。 收费项目及标准: 1、登 记 费:100M2以内18元/宗,每超过50M2以内加收5元,最高35元。 2、交易服务费:2.5元/M2; 3、 出让金:房改房、经济适用房按基 准地价的10%,其他按基准地价40% ; 4、有偿使用费:保留划拨使用权的30元/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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