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众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根据《盐城市养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我县拟划定阜宁县东至通榆河,西至射阳河、渔深河、大沙河及城西路北延,南至329省道,北至西通河为养犬重点管理区,重点管理区外为一般管理区。 现就上述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的划定范围,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在2023年2月10日前,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18260328536,邮箱:294158887@qq.com, 通信地址:阜宁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阜宁县香港路588号)。 阜宁县养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 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