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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黄海明珠政策咨询
内容 您好 我想咨询下我是今年4月来盐城亭湖工作,后面如果来阜宁工作,在阜宁可以继续享受黄海明珠政策吗,谢谢~
办件编号 FNRE20230502075
提交时间 2023-05-24 09:56:12
受理回复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回复单位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日期 2023-05-24 16:29
内容回复

同志,您好:

我县正在施行《关于实施“黄海明珠人才”阜宁计划的若干政策》,施行时间为2022.1--2023.12。“黄海明珠人才”阜宁计划人才卡发放实施细则要求:在我县工业制造企业工作,首次在阜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年龄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紧缺专业)及以上毕业生。所称企业是指:工业生产制造企业(不含金融行业、垂直单位、县属一档企业及其下属单位、服务型企业)如符合要求,可以参保满一个月在我的盐城app进入阜宁县的端口进行人才申报,审核通过可以继续享受剩余的补贴期数。如还有疑问,可咨询人才服务电话:0515-873865515

特此回复。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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