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关于灵活社保缴纳退休问题 |
| 内容 | 2026已满59岁,社保缴纳未满15年(灵活就业),请问已满退休年龄,社保未满可以一次性补缴后申请退休吗? |
| 办件编号 | FNRE20260102948 |
| 提交时间 | 2026-01-06 16:12:02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回复单位 |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回复日期 | 2026-01-07 14:41 |
| 内容回复 | 同志,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您好,根据《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2021]第146号)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参保人员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女干部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管理技术岗、灵活就业的女参保人员,年满55周岁。从2025年1月1日起,男职工和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女工人法定退休年龄每两个月延迟一个月。)且缴费年限满国家规定最低缴费年限(目前指15年)的,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感谢您对县长信箱工作的支持! 特此回复。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9日 |
| 附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