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独生子女补贴费领取 |
| 内容 | 我小孩是2008年出生的独生子女,其母亲2025年已正式退休,请问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费吗?还是要等到其父亲也要退休后才能申请。 |
| 办件编号 | FNRE20260102958 |
| 提交时间 | 2026-01-14 17:09:44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回复单位 | 阜宁县数据局 |
| 回复日期 | 2026-01-15 15:39 |
| 内容回复 | 同志,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1、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需一直是农业户口、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不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待遇):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在年满60周岁前一年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计生部门进行登记申请,镇级计划生育部门进行审核确认。2、县属企业退休职工:在我县人社部门办理退休手续后,到企业所属主管局进行申请。(含改制下岗的原县属企业职工)3、城镇非从业人员:年满60周岁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计生部门进行申请。(含我县城镇无业人员、私营企业退休人员、镇办企业退休人员及不符合第1条的部分农村居民)4、外地退休人员:请至退休地咨询办理。5、行政事业编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一并在退休地人社部门申请6、申请时需提供的相关材料:结婚证、一家三口的户口簿、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村镇计生部门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财政一卡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未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农)、退休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每半年发放一次,县属企业退休职工和城镇非从业人员每年年底发放一次。8、业务科室咨询电话:0515-87245293 感谢您对县长信箱工作的支持! 特此回复。 阜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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