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1、明天就是一年一度的高考了,可以说未来三天,是我们很多家庭最重要的日子了,我们所有的人,都希望明天参加高考的孩子能够正常发挥自己的水平,考上理想的大学。据我了解,我们市场监管部门也早已行动起来,魏局长,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好吗?[2019-06-06 11:00:00]
[魏益鹏]:
最近,确实是我们市场监管部门非常忙碌的一段时间。从五月份开始,我们市场监管部门就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为考生朋友们做好保障。比如说五月份,我们加大了对文具用品的检查力度,临考前,我们又组织抽调精干力量,来对中高考餐饮服务单位的特种设备和餐饮进行安全保障。在这里我要重点谈一下餐饮保障,我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严密组织。为了保障集中食宿考生的食品安全,我局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保障工作的领导。同时,我局专门制定了保障方案,有计划,分步骤的组织实施,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把好准入关口。我县建立了中高考集中食宿考生信息库,并依规定对信息库内的单位进行准入和淘汰,务求集中食宿考生的承接单位达到相应的标准。
三是加强监管培训。我局选取了业务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参与高考、中考集中食宿食品安全保障。并且,在保障前都要进行相关业务的再培训。昨天又再次对参与高考的人员进行了相关工作的业务培训。
四是按规范监管。在保障工作实施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手册》的相关要求,开展监管工作。以驻点保障和巡回督查相结合,保证监管力量落实到位;从菜谱制定到原料采购、食品加工、备餐、留样等食品制作全过程进行监管,保障加工过程严格管控。
总之,我们有决心有信心通过科学严谨地监管,圆满地完成高考和中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2019-06-06 11:01:27]
[网民]:
2、请问魏局长,我的一个亲戚最近从网上购买了一种专治哮喘的特效药,名字叫咳嗽痰喘胶囊,请问这种药能吃吗?[2019-06-06 11:03:27]
[魏益鹏]:
你好,你说的这种药不能吃。首先,我国药品标准里面没有收载这个品种,未经批准生产的药品都是假药。其次,现阶段假药销售的方式主要通网络、邮寄渠道等进行。售假者经常以某医疗机构或著名医疗机构附属中心自称,在网络、杂志上及在街头巷尾散发小广告宣称他们所售药品为治疗哮喘、风湿关节炎、气管炎等疑难杂症的特效药,有效率超过90%,以夸大功效的宣传误导患者。而实际上这些药品大都为不法分子在简陋的条件下简单加工而成,未取得批准文号便在标签上冒用其他合法药品的批准文号;无生产企业便在药品标签上冒用合法生产企业或随心所欲填制生产企业名称。第三,正规网上销售药品的单位都有药监部门核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一些制售假药的违法分子为逃避检查,除经常变动汇款帐号、地址、联系电话外,甚至还要求购药者填写汇款单时不得有购买药品字样,不得标明购买药品的品种和数量。而且邮售药品一般是先付款后寄药,多为异地或远程交易。第四,通过网络、邮寄渠道销售的所谓特效药,如我县近几年查获的高效咳喘灵胶囊、壮骨风湿灵胶囊、高效骨痛宁胶囊、根治气管炎病胶囊等,实际上其组成成分中均含有大量的激素类、精神麻醉类药物,短期服用对病情有较快的缓解作用,但长期服用极易产生依赖性,加重病情,并可能导致病人成瘾、致残、致死等严重后果。第五、网购、邮购药品者一般以老年人和久病不愈的人为主,老年人往往对药品真伪辨别能力差,只要药有一定效果,就很少对药品的成份和真假产生怀疑;一些久病不愈的病人和重症患者病急不到医疗机构救治,也会网购、邮购上述药品自行使用,导致延误治疗加重病情。在这里,我郑重的提醒广大听众朋友,购买药品一定要到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并索取销售凭证。处方药要提供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笺,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等要凭本人身份证购买。如发现购买的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请及时与我局举报投诉中心联系,电话号码为87220315。[2019-06-06 11:04:27]
[网民]:
3、我想新开一个保健食品经营门市,请问魏局长需要哪些手续?[2019-06-06 11:06:27]
[魏益鹏]:
答:目前保健食品经营实行经营许可临时审核申请制度。到我局领取、填写《盐城市保健食品经营许可临时性审核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工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法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资质证明、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员资质证明及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协议复印件)、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复印件、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在规定时间内由我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发放《盐城市保健食品经营许可临时性审核申请》,凭此申请到市场监管部门申领营业执照。[2019-06-06 11:07:27]
[网民]:
4、魏局长您好!我是经营化妆品门市的,现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管化妆品,我们怎么做到更好规范经营?[2019-06-06 11:08:27]
[魏益鹏]:
答:您好!目前我县化妆品经营企业实行“五有”管理,销售的化妆品有合法的批准文号、有合规的购进渠道、有合标的存储场所、有合格的销售人员、有合理的规章制度。在购进化妆品时要做到索票索证并做好购进验收台账,即索取购进发票、生产企业和供货者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9大类特殊用途化妆品还要索取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数据查询,点击化妆品,输入批准文号查询,是否有相关信息,如无信息,此产品未经批准;如有信息,将产品包装上信息与官网数据库信息进行比对,判断产品是否合法。[2019-06-06 11:10:27]
[网民]:
5、请问魏局长,新《食品安全法》对食品违法行为处罚较严格,哪些行为要承担刑事责任?[2019-06-06 11:11:27]
[魏益鹏]:
答: 负刑事责任的行为主要有:1、添加非食用物质在食品里的行为,针对实践中存在的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如利用地沟油加工食用油等,明确此类“反向添加”行为同样属于刑法规定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基于国家禁用物质具有的严重危害性,明确国家禁用物质即属有毒、有害物质,凡是在食品中添加禁用物质的行为均应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基于当前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禁用药物易发多发的特点,如在减肥保健食品中添加副作用危害严重的西布曲明等药物成分,在男性保健食品中添加“伟哥”等,明确规定对此类行为应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2、制假售假食品数额较大货值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3、针对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中的滥用添加问题,明确刑法规定的“食品”除加工食品之外,还包括食用农产品和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或者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2019-06-06 11:12:27]
[网民]:
6、请问魏局长,我作为个老阜宁人,对本地的阜宁大糕很有感情,不知道现在阜宁大糕发展状况如何?[2019-06-06 11:14:27]
[魏益鹏]:
答:近几年来,阜宁大糕取得了飞速发展,年产值近10亿元,出现了九如、殷记、苏香、殷亮等品牌大糕,带动了近万人从事就业。特别是2018年,阜宁大糕与东航与京沪高速签订了合约,更是让阜宁大糕“上了天”,“上了高速”。阜宁大糕快速发展主要有几个原因的:一是工艺的更新,由原来的炒米改成了膨化制粉,提高了产量;二是产品销售模式改变,由单一的门市销售变成了走大型超市、网络、外地现场加工模式;三是大糕品质提升,由单一的原味大糕变成了多口味的芝麻、水果、干果、巧克力、奶油味等十多种口味的大糕,大糕的保质期、口感都有了提升。四是人们的生活水准有了提高,大糕消费不仅仅只在春节了,平时也可以把它当做休闲食品来吃。以上种种原因推动了阜宁大糕的发展。[2019-06-06 11:17:27]
[网民]:
7、请问魏局长,药店能不能卖医疗机构自己配制的药品?[2019-06-06 11:19:27]
[魏益鹏]:
答:不能。医疗机构制剂是指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经批准而配制、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不同于药品监管部门正式批准上市的药品,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或者变相销售,也不得发布广告。
消费者如果发现药店经营医疗机构制剂,一是不要购买,二是可向药品监管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2331。[2019-06-06 11:20:27]
[网民]:
8、长期饮用泡酒对人体有何影响?泡酒安全吗?[2019-06-06 11:23:27]
[魏益鹏]:
答:药酒在促进血液循环,改善虚弱体质,补充体力,避免衰老和提高新陈代谢等方面有一定功效,适合处于亚健康状态、想增强免疫力的人饮用。不过,药酒并非人人皆宜,进补时,更要讲究科学配制和适量饮用。
目前市面上白酒质量总体上都是可靠的,近年伪劣白酒伤人事件已大为减少,去年我省个别地市发生伪劣白酒伤人事件后,国家局布置了全国范围内白酒专项整治,尤其在产酒大省四川,各地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进行了声势浩大、为期半年的白酒专项整治,监督抽检了大量的白酒样品,包括散装及餐馆泡制酒。从抽检结果看,高端酒合格率高于低端酒,瓶装酒合格率高于散装酒。专项整治中我们在高、中、低端各领域都发现查处了部分典型假酒案。从今年的专项抽检情况看,目前白酒质量总体可靠。对于部分餐馆销售泡酒、由于大多为经营户购买散装酒,我们建议消费者购买时要注意索看经营者是否有合法经营资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其次所看产品(酒)质量检验报告,如果经营者能提供合法经营资质,产品合格报告、产品标签内容完整,可放心购买和饮用。[2019-06-06 11:25:27]
[主持人]:
9、最近看到很多关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报道,请您给大家做一个解读。[2019-06-06 11:27:27]
[主持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是2019年5月9日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实施的。《意见》指出,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中华民族未来。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必须深化改革创新,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19-06-06 11: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