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在全县党政群机关中公开选调中共阜宁县委办公室机要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全县党政群机关中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科级以下职务在编人员(如是2007年招录的公务员待试用期满后再办理调动手续);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人员政历清白,无海外关系,无参加邪教组织;
3、男性,身体健康,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公文写作基础;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上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
二、选调办法
1、报名。报考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及个人简历于2008年6月2日— 6月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到县委办公室332室报名(联系电话:87213635)。
2、资格审核。县委办公室会同县组织、人事部门依据报名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及本人档案,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
3、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
(1)笔试。内容包括计算机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卷面分数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的人选,达不到1:5比例的不取消选调计划。
(2)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思维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考生达不到1:5比例,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评分标准为100分)。
(3)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计算机日常使用和维护(评分标准为100分)。
以报考者的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40%,计算报考者的考试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两位)。依据报考者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成绩再相同的,以第一学历高者优先。
笔试、面试、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体检标准和组织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5、考察考核。由县委办公室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对体检合格的对象进行综合考核。因体检、考察考核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依据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替补。
6、公示。对考察考核合格的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7、办理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调动相关手续(原为股级干部的不安排实职,保留原职级)。
三、工作要求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监督。报考者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并填写《诚信保证书》,如有弄虚作假,将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87171508(县纪委)
中共阜宁县委办公室
中共阜宁县委组织部
阜宁县人事局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