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公开选调县新闻信息中心新闻采编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条件
1、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
2、政治素质好,大局观念强,热爱新闻采编工作,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吃苦耐劳精神,三年以上工作经历(2005年1月前参加工作),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新闻、中文、政教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选调程序和方法
1、现场报名。凡符合选调条件者携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三张,到县新闻信息中心二楼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间:2008年7月26日至7月27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联系人:薛立汉、周康,电话:13901417739 87989036。
2、资格审查。按照规定的选调条件,依据报名人员的个人档案及报名证件材料,由县组织人事部门和县纪检监察部门会同县委宣传部、县新闻信息中心联合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统一参加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新闻写作知识、基本县情。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合格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对笔试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选调计划的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不取消选调计划,但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合格线。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测试报考者协调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价值判断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以面试和笔试成绩各占40%、60%计算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两位),然后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根据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第一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第一学历层次相同的,以受县以上报刊、杂志发表文章多者优先。
4、体检。体检标准和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5、考核。主要考核考察拟选调人员德、能、勤、绩等现实表现,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报考者的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一次性替补。
6、公示。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选调人员进社会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期间,如因个人自愿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不予替补。
7、办理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组织人事部门按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三、工作要求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全程监督。报考者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并填写《诚信承诺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中共阜宁县委组织部
中共阜宁县委宣传部
阜 宁 县 人 事 局
阜宁县新闻信息中心
二OO八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