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政人〔2008〕3 号
阜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孙兴文等同志职务变动的通知
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免去孙兴文同志阜宁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徐素祥同志阜宁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邱忠柱同志阜宁县卫生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免去胡硕生同志阜宁县卫生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特此通知。
二OO八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3月30日印发
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