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9省道阜宁段路基土方工程
招 标 公 告
(编号:BNX20080300301~02)
329省道阜宁段路基土方工程经阜宁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目前各项招标手续齐全,投资计划落实,现对工程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329省道阜宁段路基土方工程东起沿海高速接线与204国道交界处,向南绕过新城区,在新沟与阜益路8号桩交汇,沿阜益路北上,西至郭墅镇阜阳村蔡庄与阜羊线连接,途经开发区、施庄镇、新沟镇、郭墅镇的13个行政村和一个居委会,穿越一个大沙塘和4条主要河道,全长21.014公里,桩号0+000-21+014,总土方132.25万方。计划工期40天。整个工程分2个标段实施,具体分标如下(桩号起点: 沿海高速接线与204国道交界处):
Ⅰ标(合同编号:BNX20080300301):桩号0+000~9+800,土方74万方,其中路基正项方52.4万方,沟塘填方5.9万方,桥头接线和园盘土方15.7万方。
Ⅱ标(合同编号:BNX20080300302):桩号10+082~21+014,土方58.25万方,其中路基正项方49.5万方,沟塘填方5.25万方,桥头接线土方3.5万方。
2、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需持有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近3年内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招标文件将于2008年4月5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在阜宁县水利局出售,每标段整套文件售价为人民币贰仟元整,售后不退。
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证书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均要求有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
5、招标人定于2008年4月5日下午14:30时组织潜在投标人察勘现场。
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约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7、本工程招标接受投标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15日上午9:00时,定于2008年4月15日上午9:00时在阜宁县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厅开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宁县水利局
标书出售地址:阜宁县阜城大街72号(阜宁水利大厦5楼506室)
联系人:翟正来 陈元领
电 话:0515-87071019
传 真:0515-87296510
邮 编:224400
2008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