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公务车辆定点加油通知
县、镇(区)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用油管理,节减公务费用支出,根据盐财购[2007]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确定中国石化江苏盐城阜宁石油分公司为2008年度公务用车定点加油供应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惠比例及方式
中石化在成品油零售价格基础上,给予各单位3分钱/升的让利优惠。具体做法是:采购单位将资金汇至中国石化江苏盐城阜宁石油分公司帐户,由单位主管人员持主卡、银行回单、副卡配发清单到中石化网点办理充值配发,让利金额直接充上主卡。
二、定点期限
定点加油服务有效期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定点加油公司将按照《阜宁县机关事业单位2008年度车辆定点加油协议》和加油卡章程的规定履行服务。
三、其他事项
1、2008年度公务用车定点加油仍然实行IC卡管理,IC卡的申办、补办管理及资金结算程序比照上年办法执行。
2、定点加油品种为国家标准的汽油和柴油。
3、各单位不得向定点加油单位提出超出其服务承诺意外的不合理要求,加油卡内资金不得用于兑换现金或在定点加油单位开设的便利店购物等其他非加油项目。各单位要定期核对加油卡金额,监督定点加油公司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和承诺。
在定点加油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现定点加油站有违规行为,各单位可向我局反映,举报投诉电话:87263900,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阜宁县财政局
二〇〇八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