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人民检察院综合楼办公家具购置项目
竞 争 性 谈 判 成 交 公 示
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阜宁县人民检察院委托盐城市水木华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阜宁县人民检察院综合楼办公家具购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结果公布如下:
一、 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
(一) 采购项目:阜宁县人民检察院综合楼办公家具购置项目
(二) 采购编号:FNCG[2008]11号
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阜宁县人民检察院综合楼及其附楼办公家具购置项目,要求是广式办公家具。
三、 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08年04月15日
谈判地点: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羊维左、曹恒领、姚圣标、于莹、刘鑫。
四、 成交信息
单位名称:中山华都家具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中山市港口镇沙港公路石特路段
中标金额:(人民币)柒拾柒万元整(770000.00元)
五、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人:孙建建
联系电话(传真):0515-87269778 邮政编码:224400
地址:盐城市水木华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阜宁县城河路与东风路交界处)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采购单位:阜宁县人民检察院(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机构:盐城市水木华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