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阜宁县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阜宁政府采购[2008]13号
受 受阜宁县人民检察院委托,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我公司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下列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一、采购内容
阜宁县人民检察院综合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综合办公区包括检察院综合楼、附属楼、车库、广场、绿地等整个办公区域,管理服务内容主要为安全保卫、清洁卫生、水电管理、文件收发和会议服务等。一个标段,年物业管理服务费用预算价15万元左右,资金为政府拨款和自筹,已落实。
二、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08年4月30日—2008年5月7日(不含节假日)。
三、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江苏省阜宁县阜城镇石字街463号盐城市水木华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室(阜宁县老建设局对面)。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100元/份,只售电子标书,购买时带一张未使用过的软盘或其它移动存储 (现金或汇款购买,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卡号:6227001323010084489,臧义龙)。
五、谈判时间: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时间执行,谈判地点: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三楼会议室(阜宁县阜城大街70号)。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
2、企业具有三级及其以上物业服务资质;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六项条件的规定。
七、招标机构情况
招标机构名称:盐城市水木华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阜宁县阜城镇石字街463号
联系电话:0515-87292858、87269778,13914650638,传真:0515-87292858,
联 系 人:孙建建
盐城市水木华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08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