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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芦蒲民族学校2#教学楼加层工程施工采购招标公告
http://www.funing.gov.cn 2008年07月11日 阅读: [ ]

江苏省阜宁县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阜宁政府采购[2008]21

 

受阜宁县芦蒲民族学校委托,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我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下列工程加层施工及其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内容

阜宁县芦蒲民族学校2#教学楼加层工程施工采购。一个标段,包工包料。2#教学楼为砖混结构,原三层基础,二层建筑,现在第二层上再加一层,加层建筑面积280㎡,加层工程施工预算价约35万元,资金为省拨专项基金,已存财政账户。

二、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087112008717(不含节假日)。

三、发售招标文件地点江苏省阜宁县阜城镇石字街463号盐城市水木华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室(阜宁县老建设局对面)。

四、招标文件售价200/份,只售电子标书,购买时带一张未使用过的软盘或其它移动存储 现金或汇款购买,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卡号:6227001323010084489臧义龙)。

五、投标截止时间2008731830,投标地点:江苏省阜宁县财政局办公楼六楼会议室(阜宁县阜城镇城河路3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2008731830江苏省阜宁县财政局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七、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三级及其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施工资质;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选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三级及其以上相应专业的施工项目经理资质(二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的项目经理投标时应提供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未发放到位的,应出具省辖市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出具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三级项目经理投标时应提供项目经理岗位聘用证书

4、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5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6、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六项条件的规定。

八、招标机构情况

招标机构名称:盐城市水木华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阜宁县阜城镇石字街463

联系电话:0515-872928588726977813914650638,传真:0515-87292858

联 系 人:孙建建

 

盐城市水木华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08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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