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种植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实施。
(二)研究拟定种植业的产业政策,引导种植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种植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有关种植业农产品及相关生产资料价格、大宗农产品农业流通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研究起草种植业、蔬菜特经等产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三)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指导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四)负责农业信息工作,组织、指导农业信息网络预预测并发布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业信息。
(五)指导种植业可持续发展工作;组织生态农业建设;指导种植业管理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指导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和组织农业现代化试点工作。
(六)制定种植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种植业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七)组织实施种植业技术标准;组织指导种植业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种子、农药等种植业投入品的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以及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工作。
(八)负责基本农田的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农田质量建设,负责全县基本农田建设保护基金的使用安排。
(九)指导本系统涉外工作,组织全县种植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发展外向型农业。
(十)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指导有关社团为农业经济服务。
(十一)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农业生产科(挂“农业信息中心”牌子)
(三)财务审计科
(四)农业政策法规科(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牌子)
三、联系电话 0515-721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