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根据上级交通工作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全县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制定贯彻执行意见和实施细则。 (二)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工作。
(三)负责全县公路交通运输、水路交通运输及搬运装卸业、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负责城市营业性车辆管理,对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供求进行宏观调控,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和特种运输。
(四)负责全县公路,航道、港口站埠及有关的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化、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公路标志、标线、航道航线、航标及交通监控、通讯等附属设施的设置和管理;检查监督交通建设工程质量,负责交通建设资金的计划安排并监督使用,培育和管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
(五)负责全县通航水域,港口的水上安全监督、内河救助打捞工作:依法承担船舶检验、船舶防污监督、船舶和船员证照发放及与通航有关的临河、跨河建筑物的行业管理。
(六)负责全县汽车维修市场、汽车站、营业性停车场的行业规划和管理;负责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负责和指导全县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公路路政、水路航政和交通规费的征收、稽查、管理。
(八)指导全县交通科技进步、技术推广、信息交流,引进和培养专业人才,组织指导交通系统人才预测、交流。
(九)负责全县交通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和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人事、工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交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职工队伍建设,职工教育、执法知识培训.负责抓好全系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行业管理科 (三)财务审计科
(四)工程建设与管理科
三、联系电话0515-7212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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