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政发〔2007〕76号
阜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给予阜宁县拘留所集体记三等功的决定
近年来,阜宁县拘留所全体民警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加速工业化强县,建设新农村富民,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加强队伍正规化、现代化建设的目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认真抓好所内安全工作的同时,扎扎实实、富有成效地开展深挖犯罪工作,自2002年4月至2007年10月,该所通过对被拘留人员的教育引导,获取各类线索356起,破获刑事案件203起,为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阜宁作出了显著成绩。经研究决定,给予阜宁县拘留所集体荣记三等功。
县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要戒骄戒躁,奋力进取,不断攀登新高峰。同时号召,全县政法队伍扎实开展学先进、赶先进,不断争先创优,努力把我县政法队伍建设成为政府信任、人民满意的队伍,不断为和谐阜宁、平安阜宁建设提供重要的政治保证!
二OO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人事 表彰 决定
主送: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1月16日印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