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政发〔2007〕84号
阜 宁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授权益林镇人民政府实施东益经济区污水
处理BOT项目及签署相关文件的决定
益林镇人民政府:
为迅速推进阜宁县东益经济区基础设施建设进程,更好地为阜宁县东益经济区内企业与居民服务,根据东益经济区的近、远期规划,县人民政府依照《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授权益林镇人民政府实施江苏省阜宁县东益经济区污水处理BOT项目及签署相关文件。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授权 决定
抄送: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法院,县检察院。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2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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