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政发〔2010〕23号
阜宁县人 民 政 府
关于印发全县2010年村镇建设工作意见
的 通 知
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现将《全县2010年村镇建设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年三月八日
全县2010年村镇建设工作意见
为全面加快新农村和全面小康建设进程,加速推进村镇建设各项工作,展示新形象、创造新特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10年村镇建设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县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提出的推进城乡一体化目标,抢抓中央推进城镇化机遇,紧扣“大变革、大发展”主题,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目标发展,提升城镇形象,完善城镇功能,改善村镇生产生活环境,切实改变村镇面貌,促进全县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主要目标
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步伐,实现规划全覆盖,建设突出精特新,狠抓规范管理,做精重点镇、做特一般镇、做新特色村,鼓励农民进城入镇,规范集中居住,努力实现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新突破。
三、推进措施
(一)坚持规划先行,在推进村镇规划全覆盖上求突破
1.加快规划编制。结合镇区行政区划调整,加快镇村规划编制,全面完成镇域镇村体系规划。东益经济区抢抓建阜高速公路、盐徐高速连接线和234省道改线全面建设机遇,进一步深化细化空间协调规划的修编工作,完善功能分区、优化产业布局,适度扩大建成区面积,按照县域次中心小城市规划定位,加速建设东益小城市。沟墩把阜宁的“南大门”打造成规模大、品位高、有特色的小城镇;一般镇要全面加快规划修编进度,6月底前完成;80个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的编制工作也要同步完成。工业园区、住宅小区和主要街道两侧等重点区域、重要项目、关键地段要全面启动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切实提高建设项目品位。
2.严格规划审批。坚持“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严格执行《阜宁县城乡规划管理实施细则》(阜政发[2008]86号)。严格规划审批程序,加强规划实施监督,保障规划实施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工业项目实行备案制,非工业项目一律实行审批制。国道、省道、县道、镇区道路两侧的规划建设管理,严格按照《阜宁县域交通干道主河道两侧及生活饮用水源地规划控制的规定》(阜政发[2009]49号)文件确定的道路退让红线规定执行。
3.强化规划执法。健全村镇规划执法管理网络,加大违法(章)建设处置力度。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实行县镇联动、镇村联动,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违法建设、零散建设、不按审批的规划建设。大力推行群防群治举报有奖制和违法(章)建设信息直报制,认真落实各镇区法人、各村(居)书记所在辖区规划、建设、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辖区内出现的非法占地、违法建筑现象,要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打击一起。
(二)坚持分类指导,在打造特色村镇上求突破
1.做精做优重点镇。按照“工业化、城镇化互动互促”的原则,重点镇集镇建设按市“六个一”、绿化建设按市“五个一”的要求,坚持以基础设施、各类配套设施建设为载体,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建设步伐,做大载体、做强功能、做优环境,增强扩张裂变效应,强化辐射带动作用,逐步建设成为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功能完善、配套齐全、宜居宜业的小城市。益林镇按照改造老城区、提升东城区、开发南城区、建设新社区“四轮驱动”的规划要求,突出抓好集镇绿化、高档小区、景观大道、时尚街区、标志性建筑、精品水景、整治老街道等重点项目,提升城镇建设水平,完善园区功能配套,努力实现工业化、城镇化互促并进打造苏北示范镇,进军全市10强。东沟镇着力构建“一中心、两社区”框架,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动东沟镇区、硕集社区和公兴社区共同繁荣,进军全市20强。沟墩镇进一步拓展园区规模,建设园区商贸中心,完善基础设施配套,进军全市30强。
2.做特做美一般镇。按照“完善功能、适度扩张、做特做美、彰显个性”的要求,结合地域特点,发挥区位优势,挖掘传统文化,注重建筑设计,加强详规调控,努力打造富有地方特色的新型小城镇。突出抓好集镇绿化、高档小区、星级宾馆、超市或农贸市场、文化中心、休闲广场、景观大道等重点项目,适度扩张集镇范围,吸引农民进城入镇居住。在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的同时,加大公用事业的投入,年内实现西南五镇的区域供水,利用益林凯发水厂的优势,建设管网,资源共享。东南及县城周边镇,也要利用县第二水厂正在建设的机遇,着手规划区域供水编制,有计划、有步骤实现互通。
3.做新做亮特色村。各社区按照构建和谐、全面小康的要求,量力为出,完善功能,实施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完善区内农贸市场、路灯、道路管网、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打造环境优美、服务优良、社会和谐、管理创新的新型社区。以争创省级“康居示范村”、省级“村庄环境整治试点村”和“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试点村”为载体,加大村庄道路整治力度,大力实施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的“三清”工程,逐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和村容村貌。因地制宜推进农民集中居住,本着“便民利民、节约资源、鼓励集中、能减则减”的原则,引导农民建设富有地方特点、现代风貌的安全节能环保型小区。县政府确定的全县80个集中居住区,不提倡全面开花,要结合镇村实际,选择基础条件好、农民建房需求多的村庄进行试点。对以前已批已建小区,和新规划一致的,要加强规范化建设,和新规划不一致的,要缩减规模,对现有的进行完善,不得再新扩范围,否则一律作违建处理。
(三)坚持强化管理,在提升村镇建设品位上求突破
1.提升品位,规范建设。把好设计关。二层以上建筑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把好执行关。所有建设项目方案必须通过审批,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规划和设计标准,对私自降低绿地、扩大容积率、改变消防通道等行为,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把好提升关。根据集镇建设的新形势,益林、东沟两镇镇区控制三层,提倡高层,沟墩镇镇区控制两层,提倡多层,其他镇镇区也要提高建设档次,从今年起各镇要不断提升建设标准,多出精品力作,努力打造一批标志性建筑、关键性节点,体现集镇建设的品位和档次。把好物管关。逐步推行集镇小区建设规模化,封闭式管理化,把物业管理工作推进到位,不断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2.强化质量、安全管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理念,在建设过程中,做到把好“四关”:把好施工管理关。全面贯彻工程建设规范,从施工放线开始,进行全程检查指导,确保按图施工,达到建筑效果和谐统一,设施配套齐全。把好建设质量关。认真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杜绝降低标准和偷工减料现象,严把建材质量关,加强各类建材的质量检测和使用监督工作,大力推广新型墙体材料。把好安全管理关。加强施工安全管理,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杜绝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建设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把好队伍培训上岗关。加强村镇建设管理一条线人员的业务学习,加大村镇建筑工匠培训、发证和管理的力度,村镇建筑工匠实行备案制,须持有县建设、劳动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操作。
3.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村镇规划区范围内凡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所有村镇建设工程,都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管理,并切实做好项目开工前的规划许可、土地使用、立项、设计、图纸审查、施工许可等准备工作,做到手续齐全。严格执行放线、验线制度。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向建设局或者由建设局委托的镇村建办申报验线,凡未经放线、验线的工程,县建设局或受委托的村建办可责令停工整改。严格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工作。挂牌上市土地,都要履行综合验收程序,凭验收证明办理各类证件,必须达到户籍、地籍、权籍三籍合一,做到“人者有居、居者有籍”。严禁利用集体土地建商品房,杜绝发放“小产权证”。
(四)坚持政策引导,在提高村镇工作效能上求突破
1.鼓励农民进城入镇。一是进一步宣传发动。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县委、县政府关于鼓励农民进城入镇的相关政策,使广大农民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做好服务,帮助办理“双置换”等相关手续。按照本人申请,所在镇区出具意见,公示、丈量、复核、审批、自拆、奖金兑付等程序,切实为农民进城入镇提供优质服务。三是认真落实奖补政策。严格执行《关于鼓励农民进城入镇和规范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实施意见》(阜发[2009]41号),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城镇社会保障,以宅基地和住宅置换城镇住房。符合文件规定的,一律予以兑现奖励。四是抓好考核,落实奖惩。按照每年提高城市化率2—3个百分点的要求,推进农民进城入镇和进集中居住区居住,2010年底全县确保达到10000户,其中30%进城、50%入镇、20%进入集中居住区。
2.建立扶持激励机制。制定扶持政策,村镇建设工程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四免一征一返还”。即:行政机关、军用设施、学校教室、民用福利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全免;农民自住房屋符合一户一宅的全免;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和拆迁安置房屋等面积全免;工业企业厂房减半征收(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收费一事一议);除上述以外的各类服务三产(重大三产项目一事一议)、经营性、开发性房屋实行全额征收。基础设施配套费仍按70%内各镇专项用于集镇基础设施建设,30%用于县统筹,用于对村镇建设的管理和奖励、兑现相关激励措施。经营服务性收费、保证金以及建设部门代征的政府性基金(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人防费按低限收取。村镇建设工程根据建筑的不同用途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建制镇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房屋登记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有:施工图及抗震设计审查费、安监费、测绘费、白蚁防治费、档案费。保证金类收费有: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积极开展“四争四创”活动。“四争”即争创省级“园林小城镇”,创建成功的奖励10万元;争创市级重点镇,或原重点镇进位争先的,由市对照“六个一”“五个一”考核奖励;争创省级“康居示范村”,创建成功的奖励村5万元;争创省级“村庄环境整治试点村”和“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试点村”,创建成功的由省以奖代补予以奖励。“四创”即“创优良工程、创星级物管小区、创示范集中居住区、创县“白天鹅”杯工程”。通过组织开展“四争四创”综合评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提高工程质量和建设水平。
4.强化督查考核。2010年县将村镇建设纳入全县三个文明建设百分考核。按重点镇、一般镇分档考核,评选出全县村镇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对表现突出、村镇建设工作显著的镇政府和个人推荐报市表彰。进城入镇、规范集中居住单独考核,并作为镇对村干部双考核内容之一。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任务迅速分解落实到各镇区,开展经常性的考核和督查指导。各镇要将村镇建设纳入镇政府年度考核范畴,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努力在全县上下形成齐抓共管、县镇联动的良好氛围。
县建设局负责本意见的具体解释工作。
主题词:城乡建设 村镇建设 意见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法院,县检察院。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3月9日印发
共印1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