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3K13024429E/2014-00359 组配分类 领导分工
发布机构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4-06-26 00:00:00
文号 阜政办发〔2014〕87号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性

县政府办关于成立省级重点中心镇建设工程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苏北地区重点中心镇建设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77号)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好省级重点中心镇建设工程,经研究决定,成立省级重点中心镇建设工程行动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飞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陈 聪 益林镇党委书记、东益经济区副主任

陈鸣永 县住建局局长

成 员:韩启海 益林镇镇长

蔡要武 县住建局副局长

王乃洁 县发改委副主任科员

荣苏华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花本军 县国土局副局长

陈建波 县交运局党委副书记、纪检组长

滕秀芹 县水务局副局长、自来水公司总经理

郑一明 县规划局局长

顾洪祥 县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主任

蒋捍东 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益林镇人民政府,由韩启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益林镇: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自查验收。

(二)县住建局:负责项目工程建设技术指导、验收。

(三)县发改委:负责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

(四)县财政局:负责项目配套资金的申报、审批、验收、拨付。

(五)县国土局:负责保障项目的建设用地。

(六)县审计局: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审计。

(七)县规划局:负责项目建设前规划指导。

(八)县交运局:协助益林镇做好建设项目实施。

(九)县水务局:协助益林镇做好建设项目实施。

(十)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协助益林镇做好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

特此通知。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26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