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3K13024429E/2014-00276 组配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4-08-20 00:00:00
文号 阜政办发〔2014〕118号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县政府办关于加强阜宁县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县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我县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管控工作,现将我县划定的5类11个生态红线区域作进一步明确(见附表)。希各镇区、各街道、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划分标准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日供水万吨以上的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以及备用水源地划入生态红线区域。

(二)洪水调蓄区

《国家蓄洪区修订名录》中的洪水调蓄区,以及省内具有洪水调蓄功能的流域性河道划入生态红线区域。区域性骨干河道也可划入生态红线区域。

(三)重要湿地

县级以上管理的湖泊(含人工挖)和荡区也可划入生态区域。

(四)清水通道维护区

南水北调、江水东引工程河道,以及向重要水源地供水的骨干河道划入生态红线区域。

(五)生态旅游风景区

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划入生态红线,市、县级批建的风景名胜区也可划入生态红线区域。

二、区域分类

(一)饮用水源保护区

指为保护水源洁净,在江河、湖泊、水库、地下水源等集中式饮用水源一定范围划定的水域,需要加以特别保护的区域。

(二)洪水调蓄区

指对流域性河道具有消减洪峰和蓄纳洪水功能的河流、湖泊、水库、湿地及低洼地等区域。

(三)重要湿地

指在调节气候、降低污染、涵养水源、调蓄洪水、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河流、湖泊、荡区、沼泽滩涂和水库等湿地生态系统。

(四)清水通道维护区

指具有重要水源输送和水质保护功能的河流及其两侧一定范围内予以保护区域。

(五)生态旅游风景区

指以保护资源生态系统,合理利用湿地资源为目的,可供开展生态旅游保护、恢复、宣传、教育、生态旅游等活动的特定区域。

三、分类管控措施

生态红线区域实行分级管理,划分为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一级管控区是生态红线的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严禁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二级管控区以生态保护为重点,实行差别化的管控措施,严禁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

在对生态红线区域进行分级管理的基础上,按5种不同类型实施分类管理。若同一生态红线区域兼具2种以上类别,按最严格的要求落实监管措施。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保护分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为一级管控区,二级保护区为二级管控区。准保护区也可划为二级管控区。

2.管控措施

一级管控区内严禁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

二级管控区内禁止下列行为:新建、扩建排放含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含汞、镉、铅、砷、硫、铬、氰化物等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新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电镀、印制线路板、印染、染料、炼油、炼焦、农药、石棉、水泥、玻璃、冶炼等建设项目;排放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有机毒物控制名录中确定的污染物;建设高尔夫球场、废物回收(加工)场和有毒有害物品仓库、堆栈,或者设置煤场、灰场、垃圾填埋场;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其他建设项目,或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设置排污口;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或者煤炭、矿砂、水泥等散货装卸作业;设置水上餐饮、娱乐设施(场所),从事船舶、机动车等修造、拆解作业,或者在水域内采砂、取土;围垦河道和滩地,从事围网、网箱养殖,或者设置集中式畜禽饲养场、屠宰场;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其他建设项目,或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旅游等经营活动的,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二)洪水调蓄区

1.保护分区

洪水调蓄区为二级管控区。

2.管控措施

洪水调蓄区内禁止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禁止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在船舶航行可能危及堤岸安全的河段,应当限定航速。

(三)重要湿地

1.保护分区

重要湿地内生态系统良好、野生生物繁殖区及栖息地等生物多样性富集区为一级管控区,其余区域为二级管控区。

2.管控措施

一级管控区内严禁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

二级管控区内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禁止从事下列活动:开(围)垦湿地放牧、捕捞;填埋、排干湿地或者擅自改变湿地用途;取用或者截断湿地水源;挖砂、取土;排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鱼类洄游通道,采挖野生植物或者猎捕野生动物;引进外来物种;向湿地内排放未达标污水,倾倒可能危害水体和水生生物的化学物品或固体废弃物;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

(四)清水通道维护区

1.保护分区

清水通道维护区划为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

2.管控措施

一级管控区内严禁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

二级管控区内未经许可禁止下列活动:排放污水、倾倒工业废渣、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从事网箱、网围渔业养殖;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防污条件的运载工具;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环境的设施和项目。

已建成的设施和项目,其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或搬迁。沿岸港口建设必须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批复的规划进行,污染防治、风险防范、事故应急等环保措施必须达到相关要求。

(五)生态旅游风景区

1.保护分区

湿地公园内生态系统良好,规划为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的区域为一级管控区,其余区域为二级管控区。

2.管控措施

一级管控区内严禁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

二级管控区内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禁止下列行为:开(围)垦湿地、开矿、采石、取土、修坟以及生产性放牧等;从事房地产、度假村、高尔夫球场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商品性采伐林木;猎捕鸟类和捡拾鸟卵等行为。

全县共划定11块生态红线区域,生态红线区域总面积320.88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的22.20%。一级管控面积21.59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1.5%;二级管控面积283.29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的19.69%。

附件:阜宁县生态红线区域名录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20日     


附件

阜宁县生态红线区域名录

地区

红线区域

名称

主导

生态功能

红线区域范围

面积(平方公里)

一级管控区

二级管控区

总面积

一级

管控区

二级

管控区

阜宁县

射阳河(阜宁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取水口位于杨洼子取水口(E119°45′47″,N33°45′40″)。一级管控区为一级保护区,范围为: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500米的水域和两岸纵深各1000米的陆域范围

二级管控区为二级保护区,范围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和两岸纵深各2000米的陆域范围

17.53

3.72

13.81

通榆河(阜宁县)清水通道维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阜宁县境内通榆河水域及两岸纵深各100米的陆域范围(与通榆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一级管控区不重复计算)

阜宁县境内通榆河水域及两岸纵深各1000米的陆域范围(与通榆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面积不重复计算)除一级管控区以外的区域

59.29

7.81

51.48

马河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取水口位于苏北灌溉总渠马河洞北侧70米(E119°35′6,N33°46′12)。一级管控区为一级保护区,范围为: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500米的水域和两岸纵深各1000米的陆域范围

二级管控区为二级保护区,范围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和两岸纵深各2000米的陆域范围

16.22

3.11

13.11

阜宁县

潮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取水口位于(E119°40′23″,N33°33′58″)。一级管控区为一级保护区,范围为: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500米的水域和两岸纵深各100米的陆域范围

二级管控区为二级保护区,范围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和两岸纵深各1000米的陆域范围

6.72

0.42

6.3

通榆河(阜宁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取水口位于沟墩镇白水塘村E(119°56′31″,N 33°38′42″)。一级管控区为一级保护区,范围为:取水口上游至与建湖县交界处,下游500米水域及两岸纵深1000米范围内的陆域

二级管控区为二级保护区,范围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游至与建湖县交界处,下游500米水域及两岸纵深2000米范围内的陆域

5.31

0.73

4.58

射阳河(阜宁县)清水通道维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除阜宁县射阳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射阳河全线划为清水通道维护区,全部为二级管控区。具体范围为射阳河与通榆河交界处上溯5000米的射阳河水域及两岸纵深各1000米的陆域范围,以及其余河段射阳河水域及两岸纵深各500米的陆域范围

54.24

54.24

阜宁县

淮河入海水道(阜宁县)洪水调蓄区

洪水调蓄

除阜宁县马河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阜宁县境内淮河入海水道北至淮河入海水道北堤脚外50米,南至苏北灌溉总渠南堤外50米,全部为二级管控区

41.25

41.25

阜宁县马家荡重要湿地

湿地生态系统保护

罗桥镇青沟、青杨、双联、林舍村,益林镇荡西、樵农、蟠龙、振兴荡东村,东沟镇崔庄、射河、裴桥、公兴、太平桥、双河、东盛

87.19

87.19

废黄河(阜宁县)洪水调蓄区

洪水调蓄

阜宁县境内废黄河水域中心线至堤脚外侧50米范围

6.83

6.83

金沙湖

生态旅游渡假区

一级管控区以金沙湖湖面中央为中心1900m为半径,形成园形的核心区域。

东至翻身河,西至射阳河,南至陈良边界,北至鱼深河,长9000m,宽2420m,除去现有的5.8平方公里的核心区。

21.8

5.8

16

串场河重要湿地

生态湿地系统保护

阜宁县境内22.5公里两岸背水坡底脚纵深各100米的陆域范围。

4.5

4.5

合计:县国土面积:1439平方公里,生态红线区域:320.88平方公里,红线区占国土面积比例: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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