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我县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管控工作,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生态阜宁、绿色阜宁、美丽阜宁建设,现将《阜宁县2014年度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日
阜宁县2014年度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计划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生态县创建为抓手,深入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按照《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阜宁县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监督管理考核暂行办法》,以维护并改善区域重要生态功能为重点,协调人与自然、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按照优化全县国土空间布局、推动经济绿色转型、改善人居环境的基本要求,切实加强生态红线区域保护与监管,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实现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
二、工作重点
(一)切实加强水资源保护。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取水、排污等破坏水域生态健康行为,严格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入河排污口管理,实现水安全有效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生态系统健康、水环境优美和谐的建设目标。
(二)加大自然湿地保护力度。加强金沙湖、马家荡荡区、古黄河沿线的原生态自然保护,制定生物多样性发展规划,控制湿地开发利用,新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区,扩大湿地保护面积,加大金沙湖风景区开发力度,健全环保基础设施体系,完善生态旅游服务功能。
(三)建立自然生态系统休养生息机制。强化农田生态系统休养生息,大力推广土壤改良、保护性耕作等技术,采取增施有机肥料、秸秆还田等措施,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和养分水分保蓄能力。设立专项奖补资金,引导农民适度恢复绿肥种植。实施水生生态养护,严厉打击电力捕鱼。在射阳河、通榆河、串场河等主要流域性水域探索实行休渔期制度,使主要经济鱼类小型化、低龄化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四)建立生态保护屏障。一是建立生态环境源头保护制度。加强对沿射阳河、通榆河、苏北灌溉总渠、潮河等重要生态功能保护范围的企业治理与监管,制定保护区范围内工业企业的搬迁计划,严格执行项目审批规定,在保护区范围内不得新上工业企业和可能产生污染的各类企业,在各建制镇区建成区范围内不得新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在马家荡荡区、金沙湖、黄河故道沿线等重点旅游风景区控制畜禽养殖强度。二是强制推进清洁能源生产。全面排查和治理偷排恶臭等刺激性气体的化工企业,对使用有害物质、超标排放污染物的重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三是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县城和镇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垃圾分类收集、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全面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到2015年,县城污水处理率提高到8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到95%,污水处理厂污泥规范化处理率达60%,各镇区建成区范围内污水处理设施(含接管)覆盖率达100%,污水处理率达80%,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部配套污染治理设施。
三、措施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监管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政府办、环保局、财政局、国土局、发改委、经信委、农业局、林牧局、水务局、旅游局、交运局、住建局、规划局、城管局、卫生局、交巡警大队等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生态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阜宁县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监督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阜宁县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让群众了解生态红线,保护生态红线,守住生态红线,建设美丽绿色阜宁。
(三)严格督查考核。实行“每月巡查,每季督查,半年通报,年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目标任务绩效考核,作为镇区和单位评优评先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