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县各有关委、办、局,县各有关直属单位:
《阜宁县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30日
阜宁县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关于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有关部署,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费联动征缴工作的通知》(盐政办发〔2015〕35号)以及《关于印发盐城市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盐政办发〔2015〕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通过依法开展全体从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信息登记,加快构建覆盖全县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二、目标任务
通过信息比对、登记调查、动态维护等措施,摸清应参保人员情况,不断提高社会保险参保覆盖率,全力推进各项社会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实现人员全覆盖,确保在2016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我县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任务。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我县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人社局、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公安局、卫生局、法院、教育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编办、文广新局、新闻信息中心等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各镇区、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组织宣传培训。一是注重媒体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以新闻采访、专题报道、典型介绍等形式进行宣传报道,通过短信、微信等现代媒体向手机用户发送社会保险政策法规。二是组织集中宣传。定期深入居民小区、农贸市场、车站等人员集中场所,宣传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全民参保登记知识。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宣传,提升全民参保登记意识,引导各用人单位和全县居民积极参加社会保险。三是开展业务培训。组织镇区、街道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工作人员进行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业务培训,准确掌握登记的内容、范围和业务要求,熟练掌握全民参保登记经办规程。
(三)归集比对信息。一是加强险种之间信息比对。根据上级社会保险联网指标数据(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城居保),加强各险种之间的信息比对,达到清理重复信息、更正错误信息、补充缺失信息、剔除无效信息目的。二是加强全县范围内的人员信息比对。从公安、教育、市场监管、民政、税务、卫生及机构编制部门获取数据,建立全县集中的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三是适时更新比对。按照省市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和全省统一的全民参保登记应用软件要求,定期上传社会保险联网指标数据。
(四)灵活信息采集。一是通过专项活动采集信息。结合参保扩面、缴费等社保经办工作,以及相关部门进村(社区)、入户等公共服务有关活动,针对性地采集、核对未参保、未参全、疑似问题数据信息,校核后录入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二是通过业务经办采集信息。经办机构受理缴费、查询、咨询、待遇享受等业务时,采集全民参保登记相关信息。录入校对后,更新参保人员数据。三是通过自助方式采集信息。实现使用电话、互联网、自助一体机、手机等自助终端开展查询、打印权益单等业务时系统的自动提醒,告知需调查登记对象自助补充、修改相关信息,并按规定校核后录入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
(五)开展调查登记。严格按照《全民参保登记经办规程》组织开展登记工作。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全县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按省市标准,指导各镇区、街道登记和维护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梳理本地户籍人口县外参保信息和非本地户籍常住人口参保状态信息。各镇区、街道要按照统一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行政、社会资源以及购买服务机制,做好辖区内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基层劳动保障平台负责辖区内全体人员基础信息的登记、初审、录入、变更维护和咨询、查询,组织调查员入户调查登记,收集、核查、整理、上报、管理参保登记资料等。调查员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培训,负责入户调查、宣传咨询等工作。
(六)动态维护管理。县人社部门在省统一开发的全民参保登记应用系统中查询已参保人员的各类信息,导出错误、缺失人员的信息后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将未参保人员作为社会保险扩面重点。按照“登记是基础、管理是关键”的原则,建立不同部门、不同系统之间数据信息定期比对机制,重点是与民政部门比对死亡人员信息,与公安部门比对新出生人员及户籍转入、转出人员信息,与市场监管部门比对新开业单位信息,与卫生、人口计生部门比对独生子女家庭及计生对象失独家庭基本信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基础数据。
(七)加强协调配合。一是要强化部门配合。县公安、卫生、人口计生、税务、教育、市场监管、民政、机构编制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及时准确提供企业、社会组织、事业单位设立、变更及用人、工资发放等情况。二是要明确部门职责。县人才中心、就业中心在用人单位申报招用人员时审核其社会保险登记情况,在发放社保补贴时与社保经办机构做好衔接;职称、考试机构在资格审核时同时查验其社保参保缴费证明;劳动监察机构和社保经办机构在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日常巡查、社保登记年检、书面稽核等工作中要建立联动协作机制。三是强化经费保障。县财政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安排专项经费,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四、工作安排
(一)制定方案阶段(2015年6月底前)。按照国家、省、市统一要求,制定我县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和各项工作措施。
(二)软件调试阶段(2015年7月中旬前)。根据省、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安排,对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信息专项软件进行调试。获取上级比对数据,实现市、县、镇区(街道)三级信息对接。
(三)宣传动员培训阶段(2015年6-8月份)。组织各镇区、街道登记工作人员进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业务培训,要求工作人员知晓每项登记指标的要求,准确掌握登记内容、范围、要求和工作流程。
(四)入户登记和数据录入阶段(2015年7月-2016年6月份)。各镇区、街道开展入户登记,上门调查并填写《全民参保登记表》,将登记信息及时录入盐城市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系统。
(五)检查评估阶段(2016年6月底前)。对全民参保登记率等指标进行统计分析,于2016年6月底前接受市专项检查评估。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
县检察院。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