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国第14个、江苏省第22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我县将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今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的统一部署要求 ,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开展系列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内容
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2015年6月1日至6月30日,由县政府安委会统一部署并牵头组织,在县各镇区(街道)、县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同时开展。其中:
6月份的第一个星期(6月1日至7日)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安全教育微电影、安全生产情景剧、警示教育展,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等活动,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6月份的第二个星期(6月8日至14日)为安全文化周。通过镇区(街道)、本单位职工群众参与安全精神、理念、制度、警句征集活动和组织参加知识竞赛等活动,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加大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等创建工作力度,夯实安全生产文化基础。
6月份的第三个星期(6月15日至21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各镇区(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组织参加6月16日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各镇区(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的集中咨询活动要突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和《安全生产法》等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常识。同时,要开展贯彻《安全生产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题培训,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6月份的第四个星期(6月22日至28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要以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燃气管道、汛期和校园安全等为重点,实施政企、地企、社企联动,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要立足实际,突出重点,认真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县政府安委会将重点组织开展:
1. 县各相关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参加的集中宣传活动;
2. 安全生产暗访抽查、专家点评活动;
3. “生命之歌”大家唱文娱节目评比及巡演活动;
4. 县总工会和县安监局联合组织的“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5.县主流媒体安全生产集中宣传活动;
6. 贯彻《安全生产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题培训;
7. 户外媒体安全生产集中宣传活动;
8.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二、活动安排
(一)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时间:6月16日上午7点开始,时间半天 地点:铁军广场
出席对象:县领导、县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
主要内容:(1)县政府安委会部分成员单位在铁军广场设置宣传咨询台(参加单位及具体任务见附件1),通过竖立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等方式,向社会公众统一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2)同场地进行2015年度“安全在我心中”安全文艺节目首场演出,从7:30分开始,时长约90分钟。
(二)搞好“生命之歌”大家唱文艺节目评比和巡演活动。(1)各镇区(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突出“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主题,精心组织,认真选拔,于6月10日前各推荐1个优秀节目(刻录成光盘)报县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评审。每个节目表演时间在5分钟左右,最长不超过8分钟,优秀节目将参加6月16日县集中宣传咨询日演出活动;(2)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15年度“安全在我心中”安全文艺节目巡演活动。
(三)组织安全生产有奖知识竞赛活动。
在继续组织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参加全国性的宣贯新《安全生产发》的四大竞赛的同时,县总工会、安监局联合组织开展的2015年度“安康杯” 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竞赛试题将在《阜宁日报》上刊登,各镇区(街道)、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组织职工积极参与竞赛,县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对优胜者进行奖励。
(四)开展主流媒体集中宣传活动。
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和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宣传报道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同时开展暗访曝光活动,不断提升安监系统的社会公信力和群众认知度,扩大社会影响力。
(五)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以危险化学品、校园安全为重点,开展政企联动,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演练要立足实际,突出重点,认真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六)“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政府机关、县直企事业单位,在门前悬挂、张贴宣传条幅、标语,临街高大建筑和建筑工地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标语。
(七)各有关部门重点工作分工
1.县城管局牵头负责协调好铁军广场地段相关单位和四周经营户工作,保持场地清空,广场电子大屏要显示“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和安全标语。
2.阜宁气象局牵头组织落实6月16日在铁军广场四周升放气球,悬挂宣传标语条幅等工作(内容见附件2)。同时还要负责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落实天气预报栏目中插播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流动字幕或播出安全生产公益广告等工作。
3.县住建局负责落实县各大工地和住宅小区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标语。
4.县公安局负责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危险物品管理宣传。
5.交运局负责安排宣传车、出租车、城市公交车和公交站台,宣传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6.县地方海事处负责安排宣传艇沿县城主要航道,宣传水上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7.县教育局负责开展“安全知识进课堂”等安全教育活动。
8.县文广新局在电影院等文化娱乐场所组织播放安全宣传片。
9.县燃气管理办公室组织燃气安全知识宣传。
10.阜宁人民商场、林海饭店、世纪联华超市等单位要选择3-5条标语(见附件2),在各自门前电子屏幕上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宣传。
11.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要选择3-5条标语(见附件2),在县行政中心电子屏幕上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宣传,并在一楼大厅悬挂宣传横幅。
12.阜宁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定时向有关客户发送安全生产公益短信。
13.阜宁日报、阜宁电视台、阜宁人民广播电台、阜宁安委办网站等新闻媒体要集中组织安全生产宣传采访活动和典型报道活动,及时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曝光。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安委会成立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负责整个活动的协调和督查工作。各镇区(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按照县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部署,扎实谋划、组织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单位组织参加活动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各镇区(街道)、县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和企业宣教主体作用,推动活动重心向基层和企业下移。
(三)强化氛围营造。各镇区(街道)、县各有关部门及各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关注学习各大安监网络的宣传内容,努力形成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
(四)加强信息沟通。各镇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辖区或系统内“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的跟踪总结统计,并于7月2日前将相关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及时报送至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王贞,联系电话:68589206,电子邮箱:fnajxjk@163.com。
附件:1.6月16日县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安排
2.“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
3.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阜宁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