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6日,省政府出台了第1号文件《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贯彻落实省政府1号文件,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我县从2015年1月份开始,多措并举,创新方式,深入开展一系列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贯彻落实《意见》情况
一、强化制度建设
1.加强依法行政统筹谋划。整合创新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制定《阜宁县依法行政十项规定》。年初召开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常务副县长主持会议,县长做主题报告,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面部署。2015年2月2日,县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专门学习了省政府1号文件。为迅速落实省政府1号文件精神,我县印发了《2015年度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突出推进行政决策制度化和行政执法规范化两大重点,重抓能力、制度、队伍建设三大环节,把好制度执行、文件制定、队伍准入、监督问责四大关口,落实提升法治意识、健全决策机制、大力简政放权、规范行政执法、推进政务公开五大任务,以20项措施为抓手,扎实做好6项重点工作,引领全县依法行政工作。2月12日,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双十活动的意见》,在全县范围开展“诚信守法进万家”十项活动和“依法治理惠民生”十项活动。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近年来,我县完善规范文件制定程序,突出文件制定的计划管理、起草论证、报审流程、合法审查、核查校对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凡需县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的,都必须履行计划申报、调研论证、合法审查、集体研究等程序,否则一律不予出台。从5月份开始启动清理规范性文件,经过目录梳理、任务分解、内容审核和2次征求意见,对现行有效的276件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经过梳理、征求意见、公示等程序,对111件文件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二、健全决策机制
3.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出台了《阜宁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必须遵循合法、科学、民主、公开的原则,必须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5个程序,努力做到“五不决策”:未经调查研究不决策、未经听取意见不决策、未经专家论证不决策、未经合法审查不决策、未经集体研究不决策。同时,为实现对行政决策的动态化管理,我县还建立和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并研究探索行政决策第三方评估机制。今年,我县被确定为第一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试点县级城市。
4.建立运行县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在借鉴外地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2015年10月份,经县政府第37次常务会审议通过,我县正式组建阜宁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建立以政府法制办人员为主体,吸纳专家、学者、律师为成员的法律顾问队伍,聘请专家4名,律师8名。借助外脑,发挥法律顾问委员会这一智囊团的作用,为政府各项工作合法有序开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政策和法律支持。2015年,涉及政府决策的37个方面58件文件和合同,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查把关,提出近300条修改意见,均得到认可和采纳。
三、规范执法行为
5.两法衔接情况。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严格执行《江苏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不断探索建立“两法衔接”的有效工作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打击违法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6.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县有25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如何规范好、管理好这支队伍是县级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从去年开始用3-5年时间,在全县开展“规范行政执法,服务经济发展”活动,明确规范行政执法6类28个项目的建设任务,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
7.规范行政执法主体。2015年7月份,我县对全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清理确认,并向社会予以通告。根据这次清理情况,确认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共162家,具体包括:县级政府1家;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街道办事处19家;行政执法部门和单位142家(含省市垂直管理单位5家、独立运作的4家挂牌机构、下属单位等)。强化三个“门槛”:①严守身份门槛,通过核对各单位提供的机构编制管理手册、人事信息卡及干部介绍信,坚持临时聘用人员不得执法;②严肃信用门槛,坚持执法有污点者不得执法;③严格能力门槛,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证件在年度注册前,均需参加统一组织的依法行政法律知识测试,坚持不通过者不得执法。
8.开展综合执法改革。2015年4月27日,正式挂牌阜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原工商、质监、食药监以及食品安全卫生监管机构、职责、人员等整合到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统一负责我县市场监督管理职责。将县卫生局和县计生委合并为县卫计委。将生猪定点屠宰职能由县商务局划入县农委,整合县农委下属的县农业行政执行大队、县兽医站、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县商务局划入的县生猪屠宰稽查大队,组建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四、严格行政监督
9.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落实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印发了《阜宁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暂行办法》,将政府重点工作和社会关注的城市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热点难点问题确定为重大事项,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及时向人大报告、与政协协商,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质量。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190件,政协委员提案170件,办结率100%,满意率99%。
10.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构建行政问责配套制度体系,保障、支持和主动接受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建立《审计要情》直报制度,将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直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制定审计整改问责制度,对政府投资工程领域问题,认真剖析,查找原因,严肃问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全年审计政府投资工程89个,节约财政资金6.62亿元。
11.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重点开展人事信息、财政经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征地拆迁、住房保障、价格收费等热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到位。
五、化解矛盾纠纷
12.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2015年,我县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4件,同比增长27.27%;其中,要求履行法定职责5件,要求撤销相关行政决定9件。截止目前,共办结12件,法定时限结案率100%,其中,维持4件,终止结案8件。我县被确认为第一批全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积极强化执法监督,我县对各部门报送的案卷目录,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取185本行政处罚案卷,评选出“十佳”、“十差”案卷,对“十差”案卷将进行责任追究。
13.建立健全多元化解矛盾机制。充分发挥“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政风热线、政府门户网站、网络发言人等平台作用,及时梳理、回应和解决群众诉求。“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共接听电话22814个,其中现场答复11757件,派发工单7517件,投诉举报类1848件,建议类142件,咨询类9606件,求助类5413件,办结率99.7%,回访满意率达到97.3%。大力推行阳光信访,全面推进“信访零距离”信息化综合服务系统建设,群众信访诉求办理“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实现初信初访“周周清”依法化解率90%以上,疑难积案规范化解效果较好。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30件,群众满意度逐年攀升。
六、落实工作保障
14.坚持“一月一学法”的常务会学法制度。坚持逢会必学法,学法作为常务会的第一项议题,已形成制度。学法的对象,扩展到县政府所有组成部门和条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学法的内容,基本涵盖依法行政工作的方方面面。学法的形式,采取专题讲座、学前测试、邀请省市专家授课、以案说法的方式。通过每次学法,逐步让每位领导形成“依法行政就是守规矩”的意识。该制度荣获省政府法制创新奖。
15.构建具有阜宁特色的依法行政“1234”宣传体系。近年来,为打造宣传品牌,扩大影响力,我县组织人员相继编写了《依法行政100例》、《依法行政200问》、《依法行政“三字经”》和《依法行政40条》,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形象的图片,对外公布。其中,《依法行政“三字经”》系全国首创,被国家、省、市等数十家媒体刊载。2015年11月份,在依法行政“1234”的基础上,我县还编写《依法行政一本通》,将相关内容进行整合,在全县组织学习。
16.准确把握政府法制机构在政府工作全局的定位和作用。政府法制机构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组织者、协调者、督查者,作为政府的“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如何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积极有为,在实践中,我们的定位是:围绕中心而不远离中心、服务中心而不干扰中心、促进中心而不阻碍中心。目前,我县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7人,其中专职人员5人,全部为法律专业,其中研究生(含在读)2人,有2人取得司法统一考试资格,2人取得律师考试资格,初步形成一支专业化的政府法制队伍。按照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的要求,2014年,我县设立了阜宁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审理中心、行政复议调解室。
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亟待加强。少数领导干部和单位谈的是法治思维,行的是人治办法。依法行政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仅当作“小事”抓;行政决策程序建设还有待加强。二是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执法技术手段落后,执法法律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少数单位还存在唯上、唯亲,办人情案、关系案的问题;不作为、懒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仍然存在,中梗阻现象亟需破解。三是执法单位对考核目的认识存在偏差。不少单位对依法行政工作存有“临时抱佛脚”的心态,日常当作“小事”抓,考核当作“要事”抓;日常当作“边缘”抓,考核当作“中心”抓;日常当作“末节”抓,考核当作“主干”抓,凸显出注重结果,不重过程;注重突击,不重积累;注重布置,不重落实的问题。四是法制机构建设还需优化。面对日益繁重的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法制机构建设相对不足,部分单位存在无机构、无人员、无经费;法制机构负责人非法律专业、兼职现象比较普遍,专业化水平较低,主要精力放在信访、维稳等上。
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6年,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继续严格按照省政府1号文件要求,主动实践,全力作为,不断提升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力争通过2年左右的努力,率先在苏北建成县级法治政府示范区和先导区;2019年前,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总体安排主要是更加深入地夯实、推进、探索各项工作。
一是夯实基础性工作。稳步推进行政执法指导与监督、依法行政宣传与培训、行政复议与应诉、执法与监督证件的管理、规范性文件审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等基础工作,努力为全年依法行政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是推进突破性工作。以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试点为契机,切实在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综合执法和联动执法、行政执法监督问责、依法行政专题会和联席会、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行政执法项目化建设、政府法制网络平台筹建、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再上新台阶。
三是探索创新性工作。着力在两个方面寻求创新:①行政执法人员述职制度。在全县范围内,依照县级层面每半年一次,部门和镇区层面每月一次的原则,随机抽取行政执法人员对其本人近期行政执法履职情况进行陈述,接受县政府法制机构或本部门领导班子的询问、检查。②开展“争创法治型机关、争做法治型干部”活动。通过明确争创目标、丰富活动载体、强化制度保障、务求活动实效等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各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方法,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产生一批专业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法治干部。
2016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