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公兴、硕集社区管委会,县各有关委、办、局,县各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7号),经研究决定,对《阜宁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5-2020年)》(阜政办发〔2015〕29号,以下简称《规划》),调整修订如下:
1.《规划》第5页第6行:主要是金沙湖管委会、经济开发区、澳洋工业园、东益经济区。现调整修订为:主要是县城及城郊,金沙湖街道、郭墅镇、益林镇、东沟镇。
2.《规划》第6页第10行:拟设置9所,现有县人民医院北院区先予以保留,对现有的县妇幼保健所、县第三人民医院升级建设成二级专科医院,县中医院1所、县中西医结合医院1所,在金沙湖管委会、经济开发区、澳洋工业园、东益经济区各设置一所二级规模的医院,切实加强引导和予以政策倾斜。现调整修订为:拟增设9所,在县城及城郊、金沙湖街道、郭墅镇、益林镇、东沟镇等设置二级规模医院,切实加强引导和予以政策倾斜。
3.《规划》第8页第16行:鼓励外资、社会和民间资本投资兴办高水平的综合性医院、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参与公立医疗机构的改革和建设。优先鼓励社会和民间资本投资兴办老年病、康复、护理院,探索医养结合模式,以阜宁老年公寓为试点,新建一所老年病为主的一级综合型医院。在204国道沿线新建一所以创伤康复为主的二级专科医院,在城西阜城工业园区新建一所以糖尿病为主的一级综合型医院。现调整修订为:优先鼓励社会和民间资本投资兴办老年、康复、临终关怀及护理院等,探索医养结合模式,参与公立医疗机构的改革和建设。分别在金沙湖街道、郭墅镇、县城老城区各新建一所以康复护理为主的二级专科医院,在县城南新建一所二级综合医院,以及有技术特色和社会需求明显的口腔、妇产等二级专科医院各一所,在县城城郊各建一所以精神卫生为主及以骨科创伤或皮肤病为特色的二级专科医院;在益林镇或东沟镇新建一所以肿瘤疾病为主的一级综合型医院。
本《规划修订》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阜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