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局开展及时就地解决环境信访突出问题专项行动

发布日期:2016-04-12 09:32 来源:环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合法权益,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日前,阜宁县环保局决定在全县开展及时就地解决环境信访突出问题专项行动,为期7个月。通过专项行动,切实解决一批久拖不决的重复、越级环境信访问题,努力把环境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是制定行动方案,落实责任主体。该局通过制定出台专门的行动方案,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体系。通过领导会办包案责任制,对群众反映的疑难问题、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信访事项,提出解决和化解问题的时限和要求,明确任务、明确标准、明确责任,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覆盖、无疏漏的专项行动工作体系。做到“三个到位”,即工作责任到位、化解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排查发现问题,集中化解矛盾。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原则,安排局班子成员每天接访,对上级交办的突出信访事项进行重点调处;对目前尚未化解的重复、越级环境信访突出问题及各类矛盾纠纷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梳理排查;对排查出的重点环保信访问题及各类矛盾纠纷,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人员,按诱因、属地、责任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等要素建立责任体系,跟踪管理,集中化解。

     三是创新工作机制,严格考核奖惩。这次专项行动的成效与年度工作绩效考核相结合,对工作措施扎实,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排查不细致、问题解决不得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在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通过此次专项行动,构建“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集中梳理、分工办理,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的环境信访突出问题排查化解长效机制,确保重点重复环境信访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让百姓满意,促社和谐。(陈银龙 费顺加 梁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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