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按照依法治县的要求,不断健全监管机制,发挥民生资金的最大效用,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民生幸福的阳光。主要措施是:
健全投入保障机制。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的要求,大力压缩控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确保把有限的财力用在民生这个刀刃上。坚持预算编制优先安排,保障教育、卫生等涉及民生福祉的各类支出;坚持资金优先保障,建立健全重大民生实事工程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和应急预拨机制,保证民生工程资金需求。
健全绩效评估机制。对所有民生项目和工程,严格概算、预算和决算的编制与评审,采用项目单位自评、财政部门复评、主管部门评价、财政部门与主管部门联合评价“四维评价模式”,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切实提高民生投入的精准性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健全动态监管机制。强化主管部门动态监管和财政部门专项检查,对廉租房保障,坚持全过程阳光操作,在准入、退出、使用等全过程动态跟踪、严格把关;对拆迁安置,严格执行报批许可制度、及时公开信息,最大限度保证被拆迁群众利益;对城乡低保,坚持公示制度,常态核查,杜绝骗保、错保、漏保以及“关系保”、“人情保”。在此基础上,今年我县又建立了民生资金集中监管平台,采用“科技+制度”的网上监管模式,实行资金业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公众对全县民生资金的四层监督,全力保障民生资金高效、规范、安全运行。
(县财政局预算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