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的环境权益,现将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21日。
通讯地址:阜宁县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政编码:22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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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15-87382007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下列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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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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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阜宁十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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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烟尘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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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古河镇工业园区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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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类型 |
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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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 |
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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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投资50万元,建设烟尘净化设备生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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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1.本项目于2017年10月9日~2017年10月13日在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公示,公示期间,没有公众提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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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
废气:项目配置1台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机组,加强车间通风。本项目需以生产车间为界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有敏感环境保护目标,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也禁止建设居民区、学校以及医院等。 废水:项目废水排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噪声:项目采用消声、厂房隔离,加强管理,厂界周边种植绿化带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项目下料收集后外售。焊渣、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