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3K13024429E/2017-01425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7-12-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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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龙卷雷暴大风等致灾天气防御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阜宁县龙卷雷暴大风

等致灾天气防御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为切实加强龙卷、雷暴大风等致灾天气防御工作,近日我县正式出台《阜宁县龙卷、雷暴大风等致灾天气防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16年6月23日下午,盐城市阜宁、射阳两县出现了龙卷等强对流性天气,龙卷强度达EF4级,导致99人死亡、846人受伤、大量房屋和基础设施倒塌毁损,成为江苏省有气象记录以来最为严重的陆上自然灾害。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极端天气气候事件趋多增强。龙卷风灾害虽然是小概率事件,但今后一定还会发生,且一旦发生其灾害影响大。但目前针对龙卷的预报能力明显不足,预警提前时间有限,预警信息快速传播手段比较单一,避灾场所和自救知识严重缺乏,部门间预警应急联动机制尚需加强,基层气象防灾减灾应急预案体系亟待健全。

针对龙卷、雷雨大风等致灾性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和水平还不能满足灾害防御工作需求的状况,中国气象局决定在龙卷多发地区开展预报预警试点业务。盐城市人民政府和江苏省气象局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沟通与对接,联合开展龙卷、雷暴大风等致灾天气群策群防预警服务业务流程和联防机制项目试点。我县是全国龙卷预警服务业务试点单位之一。县委县政府对我县龙卷、雷暴大风等致灾天气防御试点示范合作共建工作高度重视,并给予大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在全县范围内优化龙卷、雷暴大风等致灾天气防御组织体系,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全民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明确气象灾害防御职责,建立气象灾害防御考核办法,将灾害防御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在起草过程中,充分调研了盐城市气象部门的做法,结合了《盐城市龙卷、雷暴大风等致灾天气防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一些成果,共八章三十七条。

具体为:

第一章,总则,交待了起草的依据、目的、适用范围。

第二章,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人,明确了各镇区(街道、社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村(居)委会、县直单位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人的职责。

第三章,气象信息联络员,交待了气象信息联络员、气象协理员、气象信息员的数量和具体职责。

第四章,应急准备认证,交待了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的目的意义、适用范围和具体申请条件。

第五章,气象科普与应急演练,交待了开展气象科普宣传和应急演练的措施。

第六章,应急响应、信息传播与反馈,交待了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启动过程、多种形式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气象灾情的上报。

第七章,奖惩,交待了对优秀气象协理员和信息员的奖励、对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

第八章,附则,交待了对有关工作人员的考核。

总体上,我县出台阜宁县龙卷、雷暴大风等致灾天气防御管理办法,符合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要“从灾后救助向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的指导思想,对进一步增强我县防灾减灾能力,更好地为县委县政府防灾减灾决策部署提供支撑具有重要意义。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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