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3014378688N/2018-01875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阜宁县环保局 发文日期 2018-01-18 00:00:00
文号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性

阜宁县环保局2017年1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的环境权益,现将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118日至20181月24日。

通讯地址:阜宁县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政编码:224400

电子邮件:xrm1212@126.com

联系电话:0515-87382007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下列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汇总表

序号

1

建设单位

阜宁县弘艺玻璃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年产 300 吨玻璃棒及玻璃工艺品生产线

建设地点

阜宁县益林镇淮海村四组

报表类型

报告表

环评单位

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977号)

项目概况

阜宁县弘艺玻璃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2 月 11 日,位于阜宁县益林镇淮海村四组,占地面积2400平方米 ,主要经营玻璃、玻璃制品生产、销售。企业前身为阜宁县益林华艺玻璃制品厂,阜宁县益林华艺玻璃制品厂成立于 1998 年 9 月 4 号,主要从事玻璃工艺品制造、玻璃制品制造,现有项目“玻璃制品生产线项目”于 2008 年 6 月 17 日取得阜宁县环保局批复,生产规模为年产玻璃工艺品 26000 件(约 300 吨玻璃制品)。为了适应市场需要,企业将阜宁县益林华艺玻璃制品厂更改为阜宁县弘艺玻璃有限公司,经营内容和规模均不发生变化。为了响应国家节能减排的号召,企业拟对现有的燃煤玻璃窑炉进行改造,将原有的 50 立方米玻璃窑炉改成天然气玻璃窑炉,新购置天然气炉台一台、拉棒机一台、燃烧机一台等共计 15 台设备。技改完成后,企业具备年产 300 吨玻璃棒及玻璃工艺品的生产能力。本次技改不扩增产能,不新增用地。

公众参与情况

1.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采取网上公示及现场公示方式,本项目于 2017年 12 月 18 日~12 月 26 日在项目现场进行公示,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2017年 12 月 29 日 在 江 苏 圣 泰 环 境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进 行 网 上 公 示(http://www.jssthj.com/news/893.html),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2.项目建设单位向周边公众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发放20份,有效回收20份,无人反对该项目建设。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废水: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由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项目区域的雨水管中。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技改项目不新增废水,项目实施后企业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阜宁县东益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废气:项目原料投料到加热炉中,投料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粉尘,企业须在投料口设置集气罩对粉尘进行收集有组织排放,收集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 15m 高 1#排气筒排放。

烧制过程会产生燃烧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主要成分为甲烷,为清洁能源,燃烧废气中烟尘排放浓度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 2 非金属热处理炉二级标准,SO2、NOx 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2 中燃气锅炉的标准限值要求。根据《报告表》确定本项目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以生产车间外 50m 范围形成的包络线范围,现有项目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 50m,技改后卫生防护距离不发生改变。

噪声:技改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种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等有效措施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固体废物:技改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扩增产能,主要固废为粉尘收尘。技改项目投料粉尘由企业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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