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法治财政、绩效财政和阳光财政,县财政局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为动力,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管理。
一是提升财政改革力度。积极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逐步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控制现金流量与现金风险。建立健全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二是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认真落实省、市政府关于严禁举借新债的相关政策,有效控制政府性债务规模,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
三是加强收支预算执行分析和预测。针对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参考性意见和建议,不断增强收入预算管理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加强绩效评价,将上年度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预算决策的重要依据,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探索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强化财政监督职能,严格执行新《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各项专项资金监管及跟踪,重点开展财政政策、惠民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加强预算收支、专项资金、会计信息质量等财政内部监督,使财政监督检查常态化、多元化。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和依法处置力度,重点检查“三公”经费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严肃查处违反财政纪律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序运行。
(县财政局 田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