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为确保新法的顺利实施,县环保局与地税局一起协调配合,全力做好开征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县环保局原负责排污费征收管理的环境监察大队严格对照职责,强化工作衔接。2017年,该县环保局逐一完善172户排污费征收企业的台账资料,包括基础信息、动态信息、排污申报登记及审核、排污费核定及测算依据、《排污核定与排污费缴纳决定书》等,并将所有台账资料全部录入国家排污费全程信息化管理系统。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管理办法,对照污染物排放类型、排放总量、收费当量,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做到应收尽收。该局积极主动与地税部门对接费改税工作,全面提供技术支持,并选派4名业务熟悉的收费人员,全程做好相关数据库的对接移交工作,确保部门有效对接、征管平稳开展。(马晓明 金明水 吴志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