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第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11-01 00:00 来源: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尊敬的单正雷代表:

您提出的第160号“关于提请对原县童装厂宿舍区危旧平房改造”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原童装厂宿舍区建成时间较早,房屋质量存在一定的问题,但由于县城总体规划已基本形成格局,如需单独开发、改造,客观上存在许多制约因素。因此,针对目前客观现状,可采取如下措施:

1、针对确已无法居住使用的房屋,可以到规划部门申请原址加固、维修;

2、可以参照拟出台《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城危旧房屋自拆补偿安置办法》的有关政策实施(见附件),具体实施由房屋征收办牵头实施。

尊敬的单正雷代表,我局将继续加大对老旧小区环境卫生的管理,尽最大努力改变老旧小区环境面貌,让领导满意,让业主满意,让社会满意。

特此答复。

                               

  2018年5月4日

联系人:孟钧

联系电话:13485263110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委、县政府办公室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